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原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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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原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原料采购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原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高 (略)

地址: (略) 高坪区梨树横街8号

联系方式: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振凡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略) 高坪区永丰路友豪家居博览中心第21幢1单元17层9号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817-*

四川振凡工程 (略)

**日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原料采购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原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高 (略)

地址: (略) 高坪区梨树横街8号

联系方式: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振凡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略) 高坪区永丰路友豪家居博览中心第21幢1单元17层9号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817-*

四川振凡工程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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