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投设备租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泡沫冷再生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辽宁交投设备租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泡沫冷再生采购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交投设备 (略) 泡沫冷再生采购(第2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交投设备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交投设备 (略) 拟采购1套泡沫冷再生(包含冷再生机、摊铺机、 (略) 机、 (略) 机)。

2.2 招标范围

泡沫冷再生(包含冷再生机、摊铺机、 (略) 机、 (略) 机),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资料、售后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交货期

合同签订并接到*方要求发货的书面通知后80个工作日内。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保服务期

12个月,从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累计“不少于5套”同品牌的“冷再生机”应用业绩。

注:以上业绩可以为所选用品牌制造商直接与买方签订合同后供货的业绩,也可以为该品牌授权的任一经销商(或代理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供货的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⑦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投标关键设备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 (略) 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10楼会议室。(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6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交投设备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0302室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

电子邮件:*@*63.com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交投设备 (略) 泡沫冷再生采购(第2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交投设备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交投设备 (略) 拟采购1套泡沫冷再生(包含冷再生机、摊铺机、 (略) 机、 (略) 机)。

2.2 招标范围

泡沫冷再生(包含冷再生机、摊铺机、 (略) 机、 (略) 机),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资料、售后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交货期

合同签订并接到*方要求发货的书面通知后80个工作日内。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保服务期

12个月,从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累计“不少于5套”同品牌的“冷再生机”应用业绩。

注:以上业绩可以为所选用品牌制造商直接与买方签订合同后供货的业绩,也可以为该品牌授权的任一经销商(或代理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供货的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⑦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投标关键设备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详见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以下简称“辽宁 (略) ”,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6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 (略) ”,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 (略) ”—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 (略) ”,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 (略) 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10楼会议室。(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 (略) ”—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 (略) ”—帮助中心—CA办理)。

5.5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6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略) 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 (略) 网站》(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交投设备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0302室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代理机构:辽宁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

电子邮件:*@*63.com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