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海螺2024年下半年烧结煤矸石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赣州海螺2024年下半年烧结煤矸石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赣州海螺2024年下半年烧结煤矸石二次招标信息公示
赣州 (略) 拟对2024年下半年烧结煤矸石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如下
序号 | 招标物资 | 质量指标 | 交货地点 | 采购数量 |
标段一 | 烧结煤矸石 | 烧失量≤8%,SO3≤3% 水份≤3% | 赣州 (略) 指定仓库 | 暂定2.*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标段二 | 烧结煤矸石 | 烧失量≤8%,SO3≤3% 水份≤3% | 龙南 (略) 指定仓库 | 暂定2.*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合同有效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提供资源所有权或销售权相关证明材料(如与矿方的合作协议、合同等),同时应提供货源地经有关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或自愿承担因环保督查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承诺函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无不良经营记录,能够开具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4)若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接受其中之一。
注: (略) 合作出现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供货渠道投标报名无效。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 (略) 注册时上传。
2、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根据供应商资格预审结果,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其中标段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标段二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且必须为公对公转账方式缴纳,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取消其投标资格。
2.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单位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中标单位出具委托函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按合同总金额(或预测金额)的2%标准收取),不足部分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以电汇方式(不接受个人转账)补齐,在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无任何异议、货款两清30日内无息返还。
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单位货源地开展现场资质调查和取样检测,若取样质量指标检测结果有达到废品标准的(如烧失量>10%、SO3>3.5%),则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
五、报价原则
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应为发货地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所有费用,一票综合含税包卸到厂价格(报价时必须备注相应税率)。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合理报价。
六、网上报名地址及时间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 (略) :http://**(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1. (略) (略) 上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8:00至7月1日8:00。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1日8:00至7月4日8:00。
3.标书发放、网上报价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自2024年7月4日8:00,通过资格预审的拟投标渠道 (略) 自行下载标书, (略) 系统开始接受投标渠道报价,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0:30,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0:30;弃标者或未取得供应权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八、保证金缴纳信息:公司名称:赣州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信丰火车站支行
银行帐号:1510 2015 0900 0037 937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赣州 (略)
联系人:邹先生* 邱先生*
联系电话:0797-*
十、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异议的,请致电区域供应专业组投诉。联系人:方旭 联系方式:*。
赣州 (略)
2024年6月24日
赣州海螺2024年下半年烧结煤矸石二次招标信息公示
赣州 (略) 拟对2024年下半年烧结煤矸石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如下
序号 | 招标物资 | 质量指标 | 交货地点 | 采购数量 |
标段一 | 烧结煤矸石 | 烧失量≤8%,SO3≤3% 水份≤3% | 赣州 (略) 指定仓库 | 暂定2.*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标段二 | 烧结煤矸石 | 烧失量≤8%,SO3≤3% 水份≤3% | 龙南 (略) 指定仓库 | 暂定2.*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合同有效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提供资源所有权或销售权相关证明材料(如与矿方的合作协议、合同等),同时应提供货源地经有关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或自愿承担因环保督查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承诺函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无不良经营记录,能够开具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4)若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接受其中之一。
注: (略) 合作出现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供货渠道投标报名无效。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 (略) 注册时上传。
2、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根据供应商资格预审结果,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其中标段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标段二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且必须为公对公转账方式缴纳,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取消其投标资格。
2.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单位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中标单位出具委托函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按合同总金额(或预测金额)的2%标准收取),不足部分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以电汇方式(不接受个人转账)补齐,在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无任何异议、货款两清30日内无息返还。
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单位货源地开展现场资质调查和取样检测,若取样质量指标检测结果有达到废品标准的(如烧失量>10%、SO3>3.5%),则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
五、报价原则
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应为发货地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所有费用,一票综合含税包卸到厂价格(报价时必须备注相应税率)。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合理报价。
六、网上报名地址及时间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 (略) :http://**(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1. (略) (略) 上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8:00至7月1日8:00。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1日8:00至7月4日8:00。
3.标书发放、网上报价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自2024年7月4日8:00,通过资格预审的拟投标渠道 (略) 自行下载标书, (略) 系统开始接受投标渠道报价,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0:30,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0:30;弃标者或未取得供应权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八、保证金缴纳信息:公司名称:赣州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信丰火车站支行
银行帐号:1510 2015 0900 0037 937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赣州 (略)
联系人:邹先生* 邱先生*
联系电话:0797-*
十、任何投标渠道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有异议的,请致电区域供应专业组投诉。联系人:方旭 联系方式:*。
赣州 (略)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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