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分公司切除盖板产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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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分公司切除盖板产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

公告类型
发布日期
**
公告编号
WB(非招)-2024WH-W-095
截止日期
**
招标代理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车辆分公司切除盖板产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0.*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车辆分公司切除盖板产品一批(详见附件清单)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1.法维莱交通设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是本次采购清单内切除盖板产品的生产厂商; 2.法维莱作为全球知名的 轨道交通系统制造厂家,其生产的车门、制动、空调等系统,在上海地铁2、3、6、8、13、17等多条线路上有广 泛的应用,本次清单内产品为4号线车门系统维修所需的备件,所需产品要与原系统结构和设计相匹配,不同品牌 无法替换维修,必须与原设备一致才能保障设备可靠性,因此申请从该供应商处采购; 3.为保障系统整体的安全 可靠运行、各类技术要求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质保可追溯性,本次采购拟采用既有设备下 的品牌备品备件。因此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法维莱交通设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 (略) 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向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意见。
九、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 (略) (略) 地点: (略) 石龙路588号1号楼103室 受理电话:021-点击查看>>
十、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 (略) 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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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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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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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车辆分公司切除盖板产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0.*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车辆分公司切除盖板产品一批(详见附件清单)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1.法维莱交通设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是本次采购清单内切除盖板产品的生产厂商; 2.法维莱作为全球知名的 轨道交通系统制造厂家,其生产的车门、制动、空调等系统,在上海地铁2、3、6、8、13、17等多条线路上有广 泛的应用,本次清单内产品为4号线车门系统维修所需的备件,所需产品要与原系统结构和设计相匹配,不同品牌 无法替换维修,必须与原设备一致才能保障设备可靠性,因此申请从该供应商处采购; 3.为保障系统整体的安全 可靠运行、各类技术要求符合设备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质保可追溯性,本次采购拟采用既有设备下 的品牌备品备件。因此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法维莱交通设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 (略) 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向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意见。
九、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 (略) (略) 地点: (略) 石龙路588号1号楼103室 受理电话:021-点击查看>>
十、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 (略) 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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