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流业务合作招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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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流业务合作招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开展物流业务合作招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展物流业务合作招商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JY*

2.项目名称:开展物流业务合作招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6.合作期限:5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7:00时止。

2.地址:申请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该项目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

3.方式:在上述地址自行下载,不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

4.*@*q.com。

4.1企业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电子证书网页截图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地方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2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见附件4);

4.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4合作方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将被拒绝。

注:潜在合作方须按规定时间、地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依法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合作方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根据合作方提交的响应文件予以认定。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开启时间和地址

1.开启时间:**日14:30时(北京时间)。

2.地址:浙 (略)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 (略) 投诉。

2.公告未显示完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 (略)

地址: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号管委会大楼315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游 (略)

地址:龙游县东华街道永安路60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750-*

附件信息:

关于开展物流业务合作招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展物流业务合作招商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JY*

2.项目名称:开展物流业务合作招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6.合作期限:5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17:00时止。

2.地址:申请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该项目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

3.方式:在上述地址自行下载,不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

4.*@*q.com。

4.1企业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者电子证书网页截图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地方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2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见附件4);

4.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4合作方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将被拒绝。

注:潜在合作方须按规定时间、地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依法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合作方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根据合作方提交的响应文件予以认定。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开启时间和地址

1.开启时间:**日14:30时(北京时间)。

2.地址:浙 (略)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 (略) 投诉。

2.公告未显示完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 (略)

地址: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号管委会大楼315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游 (略)

地址:龙游县东华街道永安路60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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