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赤坂园池塘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赤坂园池塘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赤坂园池塘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诏安县 | 公告时间 | **日 17:4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号 | ||
预算金额 | ¥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 | ||
采购单位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沈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凌辉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单元1701-17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陈 0596-* |
项目概况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赤坂园池塘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单元1701-17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漳(招)2024-(005)
项目名称: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赤坂园池塘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单元1701-1704室
方式:现场或电话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号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赤坂园池塘改造工程 由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 辉 (略) 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现邀请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
联系方式:沈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凌辉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单元1701-1704室
联系方式:小陈 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赤坂园池塘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诏安县 | 公告时间 | **日 17:4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号 | ||
预算金额 | ¥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 | ||
采购单位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沈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凌辉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单元1701-17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陈 0596-* |
项目概况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赤坂园池塘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单元1701-17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漳(招)2024-(005)
项目名称: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赤坂园池塘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中小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单元1701-1704室
方式:现场或电话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号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1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赤坂园池塘改造工程 由 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 辉 (略) 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现邀请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桥东镇西沈村
联系方式:沈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凌辉 (略)
地 址: (略) 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单元1701-1704室
联系方式:小陈 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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