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某部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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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某部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康县某部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OHP-F100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类别

货物明细

备注

1

果蔬类

蔬菜、水果等

2

肉类

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鸭肉等

3

水产、冻货

鱼、虾、冷藏肉等

4

蛋类

鸡蛋、鸭蛋、鹌鹑蛋、皮蛋等

5

豆类、奶制品类饮料

豆浆、牛奶、水等

6

干货、调料类

干辣椒、盐、酱、醋、味精、鸡精、八角等

7

半成品类

火腿肠、腊肠等

8

副食、杂粮类

米、面、油等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所有产品进行统一折扣率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杂费: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运杂费用。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项目内容:太康县某部1处单位选定副食品供应商采购;

5.采购预算:40万元,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此预算为年度预算,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使用过程中向供应商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

6.交货地点:共1 处,分别为太康县某单位一处;

7.交货方式:按需方要求发运到指定地点,完成配送等工作。

8.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招标人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合同期,最多续签1次,累计不超一年半)。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0.项目选定供应商数量:1家。

11.报价说明: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检测、税金、售后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董事或监理)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在周口区域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仓库,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日至7月1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略) 人民路东段4号万基颍河春天1#503室

(三)发售方式:线下领取。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边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第六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同本项目“投标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康县某部

联 系 人:蔡助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宏翔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394-*

邮 箱:*@*q.com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太康县某部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OHP-F100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类别

货物明细

备注

1

果蔬类

蔬菜、水果等

2

肉类

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鸭肉等

3

水产、冻货

鱼、虾、冷藏肉等

4

蛋类

鸡蛋、鸭蛋、鹌鹑蛋、皮蛋等

5

豆类、奶制品类饮料

豆浆、牛奶、水等

6

干货、调料类

干辣椒、盐、酱、醋、味精、鸡精、八角等

7

半成品类

火腿肠、腊肠等

8

副食、杂粮类

米、面、油等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所投所有产品进行统一折扣率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运杂费: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运杂费用。

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项目内容:太康县某部1处单位选定副食品供应商采购;

5.采购预算:40万元,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此预算为年度预算,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使用过程中向供应商下发的采购清单为准。

6.交货地点:共1 处,分别为太康县某单位一处;

7.交货方式:按需方要求发运到指定地点,完成配送等工作。

8.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招标人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合同期,最多续签1次,累计不超一年半)。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10.项目选定供应商数量:1家。

11.报价说明: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食品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检测、税金、售后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董事或监理)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投标人须在周口区域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仓库,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日至7月1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略) 人民路东段4号万基颍河春天1#503室

(三)发售方式:线下领取。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边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第六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同本项目“投标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康县某部

联 系 人:蔡助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宏翔 (略)

联系地址: (略)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394-*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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