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社会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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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社会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我校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质量监测与跟踪评价服务、毕业生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相关制度的规定,决定公开征集遴选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我校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质量监测与跟踪评价服务、毕业生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采购预算:*元)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条件:

  (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报名时提供声明函)

(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

(三)一年内须有成功承接过政府采购项目的案例。

(四)工商注册所在地或固定办公 (略) 区, (略) 区完成开评标活动。

  二、招标代理服务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我校委托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茂名 (略) 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质量监测与跟踪评价服务、毕业生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内容如下:

  1.编制、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2.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5.接受招标人监督;

  6.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7.组织评审工作;

  8.整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及有关部门;

  9.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10.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11.招标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2.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相关规定的标准费率进行收费;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收费标准。

  四、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非现场报名方式,只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传真报名方式无效。

2.报名时间及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24年6月26日至 2024年7月3日17:00期间发报名资料(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到报名邮箱:*@*26.com,以报名资料到达报名邮箱的时间为准,不在报名时间段内的报名资料无效。

3.报名资料:(提供以下资料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到报名邮箱,邮件名称为:XXX公司—茂名 (略) 征集社会代理机构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的证明材料;

3.2023年6月26日以来任一成功承接过的政府采购项目证明材料(提供中标公告截图);

4.报名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遴选方式、时间、地点

1.在本次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中随机抽签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

2.遴选时间:2024年7月4日16:00;

3.遴选地点:茂名 (略) 北校区综合楼四楼开标室(401室)

注:成功报名的社会代理机构须委托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按时到达遴选地点参与遴选,不出席的代理机构视为放弃本次遴选资格。

  六、其他事项

遴选结束后公布中选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并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委托协议,不按期签订委托协议的中选社会代理机构即视为放弃,我校将再从其余入选的社会代理机构中随机抽签确定一家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

七、联系人:陈老师,0668-*

茂名 (略)

2024年6月25日

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我校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质量监测与跟踪评价服务、毕业生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相关制度的规定,决定公开征集遴选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我校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质量监测与跟踪评价服务、毕业生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采购预算:*元)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条件:

  (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报名时提供声明函)

(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

(三)一年内须有成功承接过政府采购项目的案例。

(四)工商注册所在地或固定办公 (略) 区, (略) 区完成开评标活动。

  二、招标代理服务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我校委托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茂名 (略) 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质量监测与跟踪评价服务、毕业生社会需求与人才培养质量第三方评价服务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内容如下:

  1.编制、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2.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5.接受招标人监督;

  6.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7.组织评审工作;

  8.整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及有关部门;

  9.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10.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11.招标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2.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相关规定的标准费率进行收费;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收费标准。

  四、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非现场报名方式,只接受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传真报名方式无效。

2.报名时间及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24年6月26日至 2024年7月3日17:00期间发报名资料(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到报名邮箱:*@*26.com,以报名资料到达报名邮箱的时间为准,不在报名时间段内的报名资料无效。

3.报名资料:(提供以下资料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到报名邮箱,邮件名称为:XXX公司—茂名 (略) 征集社会代理机构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的证明材料;

3.2023年6月26日以来任一成功承接过的政府采购项目证明材料(提供中标公告截图);

4.报名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遴选方式、时间、地点

1.在本次报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中随机抽签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

2.遴选时间:2024年7月4日16:00;

3.遴选地点:茂名 (略) 北校区综合楼四楼开标室(401室)

注:成功报名的社会代理机构须委托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按时到达遴选地点参与遴选,不出席的代理机构视为放弃本次遴选资格。

  六、其他事项

遴选结束后公布中选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并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委托协议,不按期签订委托协议的中选社会代理机构即视为放弃,我校将再从其余入选的社会代理机构中随机抽签确定一家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

七、联系人:陈老师,0668-*

茂名 (略)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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