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关于望直港镇中心初中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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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关于望直港镇中心初中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关于望直港镇中心初中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JSZC-*-TDGW-C2024-004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TDGW-C2024-0049

项目名称: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关于望直港镇中心初中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80万元

采购需求:

望直港中心初中食堂年久失修,屋面墙面破损严重,现对望直港镇中心初中食堂进行维修改造施工(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选 (略) 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地点: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宏信 (略) 宝应分公司(宝应县泰山东路25号3号楼二楼)宏信 (略) 宝应分公司(宝应县泰山东路25号3号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 (略) 财政厅《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 (略) 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 (略) 文昌东路9 (略) 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5.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

单位地址: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路

联系人:韩书庆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宏信 (略)

单位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25号3号楼

联系人:朱正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正娟

电话:*


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关于望直港镇中心初中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文件.doc
工程量清单-望直港镇中心初中食堂维修改造工程.xls

项目概况

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关于望直港镇中心初中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JSZC-*-TDGW-C2024-004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TDGW-C2024-0049

项目名称: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关于望直港镇中心初中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80万元

采购需求:

望直港中心初中食堂年久失修,屋面墙面破损严重,现对望直港镇中心初中食堂进行维修改造施工(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选 (略) 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地点: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宏信 (略) 宝应分公司(宝应县泰山东路25号3号楼二楼)宏信 (略) 宝应分公司(宝应县泰山东路25号3号楼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 (略) 财政厅《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 (略) 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 (略) 文昌东路9 (略) 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5.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初级中学

单位地址:宝应县望直港镇中心路

联系人:韩书庆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宏信 (略)

单位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25号3号楼

联系人:朱正娟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正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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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望直港镇中心初中食堂维修改造工程.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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