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梧桐镇人民政府梧桐镇坵演村停车场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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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梧桐镇人民政府梧桐镇坵演村停车场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梧桐镇坵演村停车场新建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永泰县梧桐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永泰县 公告时间 **日 22: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预算金额 ¥6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镇长
项目联系电话 137 0501 9150
采购单位 永泰县梧桐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永泰县梧桐镇梧桐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镇长137 0501 915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巧丹*

项目概况

梧桐镇坵演村停车场新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元一采招[2024]050号

项目名称:梧桐镇坵演村停车场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所属行业

工期

磋商保证金(元)

1

梧桐镇坵演村停车场新建工程

1项

* 元

建筑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质文件 1、(1)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方式: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供应商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获取磋商文件,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26.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一览表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上江城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87 7707 0000 1860

投标保证金

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上江城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87 7707 0000 186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梧桐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永泰县梧桐镇梧桐3号        

联系方式:黄镇长137 0501 9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联系方式:黄巧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镇长

电 话:  137 0501 915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梧桐镇坵演村停车场新建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永泰县梧桐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永泰县 公告时间 **日 22: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预算金额 ¥6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镇长
项目联系电话 137 0501 9150
采购单位 永泰县梧桐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永泰县梧桐镇梧桐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镇长137 0501 915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巧丹*

项目概况

梧桐镇坵演村停车场新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元一采招[2024]050号

项目名称:梧桐镇坵演村停车场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所属行业

工期

磋商保证金(元)

1

梧桐镇坵演村停车场新建工程

1项

* 元

建筑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填写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供应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资质文件 1、(1)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方式: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供应商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获取磋商文件,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26.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磋商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账户一览表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上江城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87 7707 0000 1860

投标保证金

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上江城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87 7707 0000 186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梧桐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永泰县梧桐镇梧桐3号        

联系方式:黄镇长137 0501 9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精领公寓4层            

联系方式:黄巧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镇长

电 话:  137 0501 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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