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发电公司年厂区环境卫生清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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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江发电公司年厂区环境卫生清洁服务-招标公告

(略) 2024-2026年厂区环境卫生清洁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略) 2024-2026年厂区环境卫生清洁服务,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新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2024-2026年厂区环境卫生清洁服务

2.2 招标编号:M*9001

2.3 招标范围:广东粤电新 (略) (略) 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建筑面积约2.07万平方米,空地面积约9.64万平方米,共约11.71万平方米。为了更好的做好2024-2026年厂区环境卫生清洁服务工作, (略) (招标方)将其厂区(含生产区、办公区、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4服务地点: (略) 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广东粤电新 (略) 。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2.6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内容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分别提供查询当日生成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来(从**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物业管理或环境卫生清洁服务等)。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字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签约时间。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150-3001, 网站客服QQ:*;

(2)【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服务QQ:*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投标前应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30分。

5.2 地点为 (略) 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广东能源商务网(http://**)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以上媒体发布内容出现不一致,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

7.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M*9001)。

7.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招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收到缴费通知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粤电新 (略)

地 址

(略) 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商务联系人

陈惠芳

电 话

*

技术联系人

叶晓君

电 话

*

电子邮箱

*@*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1室

项目负责人

范勇红

项目联系人

范勇红、刘小旖

联系电话

020-*

电子邮箱

*@*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

(略) 2024-2026年厂区环境卫生清洁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略) 2024-2026年厂区环境卫生清洁服务,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新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2024-2026年厂区环境卫生清洁服务

2.2 招标编号:M*9001

2.3 招标范围:广东粤电新 (略) (略) 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建筑面积约2.07万平方米,空地面积约9.64万平方米,共约11.71万平方米。为了更好的做好2024-2026年厂区环境卫生清洁服务工作, (略) (招标方)将其厂区(含生产区、办公区、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4服务地点: (略) 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广东粤电新 (略) 。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2.6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内容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分别提供查询当日生成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来(从**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物业管理或环境卫生清洁服务等)。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字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签约时间。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150-3001, 网站客服QQ:*;

(2)【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服务QQ:*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投标前应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30分。

5.2 地点为 (略) 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广东能源商务网(http://**)和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以上媒体发布内容出现不一致,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

7.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编号:M*9001)。

7.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招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收到缴费通知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粤电新 (略)

地 址

(略) 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商务联系人

陈惠芳

电 话

*

技术联系人

叶晓君

电 话

*

电子邮箱

*@*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1室

项目负责人

范勇红

项目联系人

范勇红、刘小旖

联系电话

020-*

电子邮箱

*@*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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