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4年下半年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母婴护理及居家服务职业技能岗前培训活动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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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4年下半年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母婴护理及居家服务职业技能岗前培训活动 招标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购买2024年下半年公明街道母婴护理及居家服务职业技能岗前培训活动 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 (略) 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深财购[2023]2号)和《公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购买2024年下半年公明街道母婴护理及居家服务职业技能岗前培训活动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活动内容及安排:1、培训对象:辖区意向从业母婴护理、居家服务行业居民(法定劳动年龄内);2、培训方式:线下;3、时间:具体时间待定;4、地点:具体地点待定;5、场次及人数:场次不限,每场2人(含)以上开班,累计完成母婴护理、居家服务培训各253人次(3学时/人次,45分钟/学时),合计506人次。

二、服务内容:该项目包含培训活动相关的授课、场地租用、设备租用、学习资料等费用,承办方同时需做好以下工作:1、提供的培训场地需符合此项培训教学的硬件需求及用电、消防安全标准,实操用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2、每场2人(含)以上即开班,场次不限。培训内容针对学员上岗岗位需求,通过理论+实操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前制订好培训课程;3、承办方派出的授课老师需具备相应技能资质证书,拥有培训资质,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人员授课,以满足培训需要;4、承办方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活动各项工作,包括前期宣传工作,邀请居民前来参加,收集及整理参加活动人员信息,提前做好活动会场布置、相关物资准备及物资清洗搬运、维护好现场秩序,做好人员安全及后期相关人员信息数据统计、推荐就业等工作;5、课程规划,做好培训过程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应规范培训数据台账实名制,做到真实准确。每场签到表、培训照片5张(要有横幅、培训全景)、1分钟以上培训视频。

项目预算金额:¥75,900.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公开招标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集美路9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日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购买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购买2024年下半年公明街道母婴护理及居家服务职业技能岗前培训活动 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 (略) 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深财购[2023]2号)和《公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购买2024年下半年公明街道母婴护理及居家服务职业技能岗前培训活动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活动内容及安排:1、培训对象:辖区意向从业母婴护理、居家服务行业居民(法定劳动年龄内);2、培训方式:线下;3、时间:具体时间待定;4、地点:具体地点待定;5、场次及人数:场次不限,每场2人(含)以上开班,累计完成母婴护理、居家服务培训各253人次(3学时/人次,45分钟/学时),合计506人次。

二、服务内容:该项目包含培训活动相关的授课、场地租用、设备租用、学习资料等费用,承办方同时需做好以下工作:1、提供的培训场地需符合此项培训教学的硬件需求及用电、消防安全标准,实操用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2、每场2人(含)以上即开班,场次不限。培训内容针对学员上岗岗位需求,通过理论+实操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前制订好培训课程;3、承办方派出的授课老师需具备相应技能资质证书,拥有培训资质,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人员授课,以满足培训需要;4、承办方安排1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活动各项工作,包括前期宣传工作,邀请居民前来参加,收集及整理参加活动人员信息,提前做好活动会场布置、相关物资准备及物资清洗搬运、维护好现场秩序,做好人员安全及后期相关人员信息数据统计、推荐就业等工作;5、课程规划,做好培训过程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应规范培训数据台账实名制,做到真实准确。每场签到表、培训照片5张(要有横幅、培训全景)、1分钟以上培训视频。

项目预算金额:¥75,900.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公开招标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集美路9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日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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