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金贵镇中心卫生院口腔科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兰县金贵 (略) 口腔科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金贵 (略) | ||
行政区域 | 贺兰县 | 公告时间 | **日 16: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五楼5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五楼501室 | ||
预算金额 | ¥1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金贵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贺兰县保南路与金京线交叉口西南8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春阳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中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贺兰县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宁 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安和-报名回执单.pdf |
项目概况
贺兰县金贵 (略) 口腔科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 (略) 项目负责人领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H-ZC-*
项目名称:贺兰县金贵 (略) 口腔科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供《资格承诺函》)3.7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 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残疾人企业投标视同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相应《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3.3~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 http://**.cn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 (略) 项目负责人领取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63.com邮箱,报名即为成功,报名回执单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自行下载。报名成 (略) 项目负责人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五楼501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五楼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 “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金贵 (略)
地址:贺兰县保南路与金京线交叉口西南80米
联系方式:李春阳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中 (略)
地 址: (略) 贺兰县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王宁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宁
电 话: 095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兰县金贵 (略) 口腔科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金贵 (略) | ||
行政区域 | 贺兰县 | 公告时间 | **日 16: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五楼5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五楼501室 | ||
预算金额 | ¥1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金贵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贺兰县保南路与金京线交叉口西南8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春阳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中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贺兰县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宁 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安和-报名回执单.pdf |
项目概况
贺兰县金贵 (略) 口腔科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 (略) 项目负责人领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H-ZC-*
项目名称:贺兰县金贵 (略) 口腔科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供《资格承诺函》)3.7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 惠的扶持政策,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残疾人企业投标视同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相应《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3.3~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 http://**.cn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 (略) 项目负责人领取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63.com邮箱,报名即为成功,报名回执单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自行下载。报名成 (略) 项目负责人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五楼501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五楼5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 “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金贵 (略)
地址:贺兰县保南路与金京线交叉口西南80米
联系方式:李春阳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中 (略)
地 址: (略) 贺兰县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王宁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宁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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