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宁0402破1号宁夏晨光实业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宁0402破1号宁夏晨光实业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4月8日, (略) 原 (略) 作出(2024)宁04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下称“晨光公司”或“债务人”)重整案,并指定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提高重整效率, (略) 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拟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募须知
(一)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重整投资人了解债务人实际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定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 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三) 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投资参考使用。
(四) 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承担投资风险。
二、 债务人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略) (成立时名称为宁夏天 (略) ,期间曾更名为固原经济开发区晨 (略) )
法定代表人:肖招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5Y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册时间:2010年8月18日
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经济开 (略)
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中介;仓储租赁;商场租赁;工程承包、市政工程、装潢工程、水暖电安装家具建材、装修材料、机电设备、工程设备、五金交电、布艺饰品、日用百货、工艺品批发、零售。
企业资质: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级资质,2019年10月25日批准,2022年10月24到期,未予续期。
营业期限:2010年08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资产情况
1.开发项目情况
晨光公司目前开发建设的项目名称为“晨光家具建材城”。该项 (略) 原州区试 (略) 以东,系2010年8 (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立项备案的旧城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12月建成,证载面积约5.*平方米,包括地上五层及地下一层, (略) 中心最大的家居建材经营实体,目前以出租形式进行经营。
2.主要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晨光公司名下共有三宗土地,面积共计*.92㎡,均坐落于开 (略) 北侧。其中固国用(2013)第*号土地上建有“晨光家具建材城”,已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其余地块均未投入使用,无地上建筑物。具体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登记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 | 面积/㎡ | 地类 | 出让终止日期 | 抵押权人 | 抵押本金金额 |
固国用(2013)第*号 | *.15 | 商住用地(商业77%,住宅23%) | 住宅:2083年1月24日 商业:2053年1月24日 | (略) 中小企业 (略) | / |
固国用(2013)第*号 | 7994.68 | 商住用地(商业77%,住宅23%) | 住宅:2083年1月24日 商业:2053年1月24日 | 中国 (略) 固原分行 | *元 |
固国用(2013)第*号 | 2217.09 | 商住用地(商业77%,住宅23%) | 住宅:2083年1月24日 商业:2053年1月24日 | (略) 中小企业 (略) | *元 |
(2)房产情况
晨光公司名下房产系“晨光家具建材城”,未售房产面积合计约4.*平方米,具体数据详见尽调资料。
(3)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根据债务人财产负债表显示,债务人无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约*元。由于目前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上述负债金额应以结合债权申报及审核认定金额确定。
(三)债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共有38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41笔,申报债权总额约*万元。
三、 招募方案
(一) 报名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 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 拥有能够充分满足本次重整的资金实力;
4. 拥有房地产开发及大型商体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5. 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近三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 意向投资人承诺愿意按本 (略) 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略) 重整投资人,并按本招募公告与其他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7.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若为单个企业法人投资,应当符合上述1-6项全部条件;若为联合投资,则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1-5项全部条件,且所有投资人均符合上述第6项条件。
(二)报名所需资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投资人基本情况、业绩介绍;
2. 主体证明及联络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联络方式(包括联络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传真)。
3. 投资人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 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说明各自职责分工、权利义务。
(三)尽职调查
意向 (略) 尽职调查的,应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尽职调查申请》及尽调清单。在接到管理人同意尽调通知后,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并出具《保密承诺书》后可进行尽调。意向投资人应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15日内完成尽调工作,尽调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重整投资方案
1.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调后决定投资的,应在尽调届满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本项目的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业绩、资金实力、投资额、投资方式、经营方案等。
2.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并应当作为重整投资协议的关键条款:
(1) (略) 的总资产估值;
(2) 投资前提或要求;
(3) 资金实力及来源;
(4) 支付方式与支付进度;
(5) 重整后的经营方案。
重整投资方案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
1. 尽调保证金
(1) 尽调保证金的金额
尽调保证金为*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正式尽职调查前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2) 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决定不投资债务人的,管理人自收到意向投资人放弃报名的书面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3) 尽调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2. 投资保证金
(1) 投资保证金的金额
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决定投资债务人的,需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元(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转为等额的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前一日将投资保证金汇入管理人账户。
(2) 投资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
意向投资人未被选定为投资人的,管理人于正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所缴的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中选(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后,如果管理人确定的重整投资协议符合意向投资人投资方案中的“重整投资协议”关键条款,意向投资人无正当理由不予签署的,视为违约,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3) 保证金缴纳账户(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户名: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民生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
四、 《重整投资方案》的评审
评审以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各类债权人权益为目标。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对待所有意向投资人。
五、 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与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自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时起,其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 报名联系方式
(一) 报名地点: (略) 天源财汇中心C座26层
(二) 报名期限:截止2024年7月12日下午18时
(三) 联系人:马学荣律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略) 管理人
2024年6月26日
(略)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4月8日, (略) 原 (略) 作出(2024)宁04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下称“晨光公司”或“债务人”)重整案,并指定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提高重整效率, (略) 资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拟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募须知
(一)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重整投资人了解债务人实际情况,明确招募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特制定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 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三) 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投资参考使用。
(四) 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并承担投资风险。
二、 债务人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略) (成立时名称为宁夏天 (略) ,期间曾更名为固原经济开发区晨 (略) )
法定代表人:肖招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5Y
注册资本:*人民币
注册时间:2010年8月18日
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经济开 (略)
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中介;仓储租赁;商场租赁;工程承包、市政工程、装潢工程、水暖电安装家具建材、装修材料、机电设备、工程设备、五金交电、布艺饰品、日用百货、工艺品批发、零售。
企业资质: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级资质,2019年10月25日批准,2022年10月24到期,未予续期。
营业期限:2010年08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资产情况
1.开发项目情况
晨光公司目前开发建设的项目名称为“晨光家具建材城”。该项 (略) 原州区试 (略) 以东,系2010年8 (略)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立项备案的旧城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12月建成,证载面积约5.*平方米,包括地上五层及地下一层, (略) 中心最大的家居建材经营实体,目前以出租形式进行经营。
2.主要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晨光公司名下共有三宗土地,面积共计*.92㎡,均坐落于开 (略) 北侧。其中固国用(2013)第*号土地上建有“晨光家具建材城”,已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其余地块均未投入使用,无地上建筑物。具体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登记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 | 面积/㎡ | 地类 | 出让终止日期 | 抵押权人 | 抵押本金金额 |
固国用(2013)第*号 | *.15 | 商住用地(商业77%,住宅23%) | 住宅:2083年1月24日 商业:2053年1月24日 | (略) 中小企业 (略) | / |
固国用(2013)第*号 | 7994.68 | 商住用地(商业77%,住宅23%) | 住宅:2083年1月24日 商业:2053年1月24日 | 中国 (略) 固原分行 | *元 |
固国用(2013)第*号 | 2217.09 | 商住用地(商业77%,住宅23%) | 住宅:2083年1月24日 商业:2053年1月24日 | (略) 中小企业 (略) | *元 |
(2)房产情况
晨光公司名下房产系“晨光家具建材城”,未售房产面积合计约4.*平方米,具体数据详见尽调资料。
(3)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根据债务人财产负债表显示,债务人无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约*元。由于目前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上述负债金额应以结合债权申报及审核认定金额确定。
(三)债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共有38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41笔,申报债权总额约*万元。
三、 招募方案
(一) 报名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 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 拥有能够充分满足本次重整的资金实力;
4. 拥有房地产开发及大型商体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5. 意向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近三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 意向投资人承诺愿意按本 (略) 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略) 重整投资人,并按本招募公告与其他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安排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7.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若为单个企业法人投资,应当符合上述1-6项全部条件;若为联合投资,则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1-5项全部条件,且所有投资人均符合上述第6项条件。
(二)报名所需资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投资人基本情况、业绩介绍;
2. 主体证明及联络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联络方式(包括联络地址、电话、电子邮件、传真)。
3. 投资人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 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说明各自职责分工、权利义务。
(三)尽职调查
意向 (略) 尽职调查的,应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尽职调查申请》及尽调清单。在接到管理人同意尽调通知后,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并出具《保密承诺书》后可进行尽调。意向投资人应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15日内完成尽调工作,尽调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重整投资方案
1.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调后决定投资的,应在尽调届满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本项目的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业绩、资金实力、投资额、投资方式、经营方案等。
2.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并应当作为重整投资协议的关键条款:
(1) (略) 的总资产估值;
(2) 投资前提或要求;
(3) 资金实力及来源;
(4) 支付方式与支付进度;
(5) 重整后的经营方案。
重整投资方案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尽调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
1. 尽调保证金
(1) 尽调保证金的金额
尽调保证金为*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正式尽职调查前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2) 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决定不投资债务人的,管理人自收到意向投资人放弃报名的书面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3) 尽调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约定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
2. 投资保证金
(1) 投资保证金的金额
意向投资人尽调完成后决定投资债务人的,需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元(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转为等额的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前一日将投资保证金汇入管理人账户。
(2) 投资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
意向投资人未被选定为投资人的,管理人于正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所缴的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中选(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后,如果管理人确定的重整投资协议符合意向投资人投资方案中的“重整投资协议”关键条款,意向投资人无正当理由不予签署的,视为违约,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3) 保证金缴纳账户(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户名: (略) 管理人
账号:*
开户行:民生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
四、 《重整投资方案》的评审
评审以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各类债权人权益为目标。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对待所有意向投资人。
五、 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与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自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时起,其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正式重整投资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 报名联系方式
(一) 报名地点: (略) 天源财汇中心C座26层
(二) 报名期限:截止2024年7月12日下午18时
(三) 联系人:马学荣律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略)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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