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污水处理托管运营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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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污水处理托管运营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河南中医药大学 (略) 污水处理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磋商公告

(略) 机电 (略) 受河南中医药大学 (略) 委托,对其污水处理托管运营服务项目采用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和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中医药大学 (略) 污水处理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HNZB*

2.采购内容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河南中医药大学 (略) 污水处理站提供运营服务,主要包括专业人员、设备保养及维护、药剂的供应、环境监测检测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2 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3万元;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项目期限届满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在项目期限内的服务及货物进行审核及评价,如中标人通过招标人考核的,将以一年为单位进行续签合同;本项目合同期限最多为三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5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专业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投标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7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网页截图,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内容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磋商,即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自**日至 **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领取地点: (略) 机电 (略) ( (略) 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原银行8楼)801室;

4.3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4.4文件费用:每份500元。

4.5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其劳动合同;

7)“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投标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8)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9)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备注: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磋商响应资格;2、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机电 (略) 会议室( (略) 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原银行8楼)。

5.3递交方式:响应文件(纸质版、电子版)于指定地点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医药大学 (略)

地址: (略) 东明路6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刘先生 毕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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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 (略) 污水处理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磋商公告

(略) 机电 (略) 受河南中医药大学 (略) 委托,对其污水处理托管运营服务项目采用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

1.项目名称和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中医药大学 (略) 污水处理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HNZB*

2.采购内容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河南中医药大学 (略) 污水处理站提供运营服务,主要包括专业人员、设备保养及维护、药剂的供应、环境监测检测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2 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3万元;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项目期限届满后,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在项目期限内的服务及货物进行审核及评价,如中标人通过招标人考核的,将以一年为单位进行续签合同;本项目合同期限最多为三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5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专业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投标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7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网页截图,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

3.8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内容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磋商,即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自**日至 **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5:0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领取地点: (略) 机电 (略) ( (略) 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原银行8楼)801室;

4.3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4.4文件费用:每份500元。

4.5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其劳动合同;

7)“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投标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或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8)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9)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备注: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磋商响应资格;2、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对应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领取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机电 (略) 会议室( (略) 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原银行8楼)。

5.3递交方式:响应文件(纸质版、电子版)于指定地点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医药大学 (略)

地址: (略) 东明路6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机电 (略)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刘先生 毕先生

电 话:0371-*,*

邮 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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