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某部涉案船舶停靠保管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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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某部涉案船舶停靠保管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上海奉贤某部涉案船舶停靠保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HJSH-F1015/JYCG-*-F-ZB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上海奉贤某部涉案船舶停靠保管服务项目

详见技术要求

上海及上海周边(太仓、张家港、启东、江阴、靖江、常熟)水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28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上限为100% ;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 (略) 长宁区法华镇路218号4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1.潜在投标人将报名材料以附件(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进行彩色扫描,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的形式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请发送资料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付款,并提供开票信息,付款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邮件回复审核情况,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2.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ieyohttp://**。

3.投标人需保证报名及获取文件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上海 (略)

账号:*173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家嘴支行

备注:上海奉贤某部涉案船舶停靠保管服务项目项目工本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长宁区法华镇路218号4楼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长宁区法华镇路218号4楼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

(二)踏勘地点:/。

(三)联系人:/ 。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楚/曾星麟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传真:021-*

地址: (略) 长宁区法华镇路218号4楼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上海奉贤某部范警官

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上海 (略)

**日

,上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上海奉贤某部涉案船舶停靠保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HJSH-F1015/JYCG-*-F-ZB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上海奉贤某部涉案船舶停靠保管服务项目

详见技术要求

上海及上海周边(太仓、张家港、启东、江阴、靖江、常熟)水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28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上限为100% ;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 (略) 长宁区法华镇路218号4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1.潜在投标人将报名材料以附件(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进行彩色扫描,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的形式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请发送资料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付款,并提供开票信息,付款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邮件回复审核情况,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2.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ieyohttp://**。

3.投标人需保证报名及获取文件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上海 (略)

账号:*173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家嘴支行

备注:上海奉贤某部涉案船舶停靠保管服务项目项目工本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长宁区法华镇路218号4楼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长宁区法华镇路218号4楼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

(二)踏勘地点:/。

(三)联系人:/ 。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楚/曾星麟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传真:021-*

地址: (略) 长宁区法华镇路218号4楼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上海奉贤某部范警官

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上海 (略)

**日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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