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乌沙塘等村人饮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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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乌沙塘等村人饮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

项目编号: 2024RWS(WZ)*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乌沙塘等村人饮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1)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按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供应商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17:26:45 至 **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红寺堡区水务局
地 址: (略) 红寺堡区文化街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昂拓 (略)
地 址: (略) 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凤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荣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昂拓 (略)

发布日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

项目编号: 2024RWS(WZ)*

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乌沙塘等村人饮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1)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3)按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供应商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17:26:45 至 **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10: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红寺堡区水务局
地 址: (略) 红寺堡区文化街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昂拓 (略)
地 址: (略) 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凤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荣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宁夏昂拓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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