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田斌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7:00:00 |
采购单位 | 庆城县水务局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001 | QCSW-2024-03 | 服务-设计 | 3.8(元) |
公告内容
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已列入实施计划。招标人为庆城县水务局。现对该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被邀请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QCSW-2024-03
2.2项目名称: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2.3建设地点: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
2.4最高限价: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最高限价=建安工程费×3.8%(费率),报价时只能填报费率的数字部分。(说明: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报价栏不能填写费率百分号(%),系统报价时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设计费率,如3.8即对应3.8%,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5招标范围: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工作,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可研、初设)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编制、水保、稳评等相关专项方案,工改系统网上办理前期要素保障及现场设代驻地代表等。
2.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级(含*级)以上设计资质。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1、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日8 时 30 分至**日17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招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庆城县水务局,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城县水务局
地 址:庆城县西大街19号
联系人:田斌
电 话:*
**日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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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7)水利 |
联系人 | 田斌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7:00:00 |
采购单位 | 庆城县水务局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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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001 | QCSW-2024-03 | 服务-设计 | 3.8(元) |
公告内容
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已列入实施计划。招标人为庆城县水务局。现对该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被邀请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QCSW-2024-03
2.2项目名称: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2.3建设地点: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
2.4最高限价: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报价,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最高限价=建安工程费×3.8%(费率),报价时只能填报费率的数字部分。(说明: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报价栏不能填写费率百分号(%),系统报价时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设计费率,如3.8即对应3.8%,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5招标范围:庆城县驿马镇驿马、儒林等村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工作,完成项目勘察设计、(可研、初设)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编制、水保、稳评等相关专项方案,工改系统网上办理前期要素保障及现场设代驻地代表等。
2.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级(含*级)以上设计资质。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1、招标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日8 时 30 分至**日17时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招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庆城县水务局,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城县水务局
地 址:庆城县西大街19号
联系人: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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