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场镇社区“参与式微更新”项目大华二村一居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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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场镇社区“参与式微更新”项目大华二村一居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平腾 (略) 受采购人委托,对大场镇社区“参与式微更新”项目(大华二村一居)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PTC2024-335

2、项目名称:大场镇社区“参与式微更新”项目(大华二村一居)

3、采购内容:社区微更新改造

4、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5、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3、磋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5、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有效 (略) 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企 (略) 相关部门完成备案。

7、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B证;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 1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10: (略) 获悉本次项目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查询结果的截图)。

(5)专业资质(原件扫描件)。

2、凡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于公告时间内委派授权代表到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7室进行现场审核。

4、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600元,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10:15(待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2室。

2、磋商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2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平腾 (略)

地 址:

(略) 宝山区大华路1469号

地 址: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7室

联系人:

周志华

联 系 人:

沈夏豪

电 话:

021-*

电 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平腾 (略) 受采购人委托,对大场镇社区“参与式微更新”项目(大华二村一居)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PTC2024-335

2、项目名称:大场镇社区“参与式微更新”项目(大华二村一居)

3、采购内容:社区微更新改造

4、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5、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3、磋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5、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有效 (略) 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企 (略) 相关部门完成备案。

7、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B证;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 1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10: (略) 获悉本次项目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查询结果的截图)。

(5)专业资质(原件扫描件)。

2、凡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于公告时间内委派授权代表到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7室进行现场审核。

4、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600元,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10:15(待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2室。

2、磋商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2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平腾 (略)

地 址:

(略) 宝山区大华路1469号

地 址: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7室

联系人:

周志华

联 系 人:

沈夏豪

电 话:

021-*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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