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XZHY-DL-*-2)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尼玛县
一、招标条件
本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县级盘活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 企业需在西藏 (略) (略) 备案并附截图。
3.4 本次比选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比选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七、其他
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XZHY-DL-*-2
一、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2024】31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
政府,资金来自县级盘活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监理单位。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比选项目名称: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监理;
2.2 比选范围: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 企业需在西藏 (略) (略) 备案并附截图。
3.4 本次比选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标报名
4.1 请于 2024 年 0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1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12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18: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西藏泓耀 (略)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
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
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 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财
务报告或报表);
4. 近三年(2021 年至今)类似监理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以上资料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内容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
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比选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泓耀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城东小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西藏泓耀 (略)
2024 年 6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泓耀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城东小区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XZHY-DL-*-2)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尼玛县
一、招标条件
本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县级盘活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 企业需在西藏 (略) (略) 备案并附截图。
3.4 本次比选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比选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七、其他
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XZHY-DL-*-2
一、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2024】31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
政府,资金来自县级盘活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监理单位。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比选项目名称: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监理;
2.2 比选范围:尼玛县文部乡温泉酒店给水建设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 企业需在西藏 (略) (略) 备案并附截图。
3.4 本次比选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标报名
4.1 请于 2024 年 06 月 27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1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12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18: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西藏泓耀 (略)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
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
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 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财
务报告或报表);
4. 近三年(2021 年至今)类似监理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以上资料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内容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
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比选人不召开标前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比选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泓耀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城东小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西藏泓耀 (略)
2024 年 6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泓耀 (略)
地 址: (略) 城关区城东小区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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