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水供热企业成本监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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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供热企业成本监审招标公告

为确保鄂温克旗城镇供水供热企业成本监审项目顺利推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鄂温克旗城镇供水供热企业成本监审项目的招标代理提供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鄂温克旗城镇供水供热企业成本监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鄂温克旗城镇供水供热企业近三年成本专项审核

(三)项目预算:**万元整(¥300,000.00元)

(四)服务地点: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

(五)招标单位:鄂温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招标代理机构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项目服务团队,依法依规依约,高质量提供优质、高效的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完成鄂温克旗城镇供水供热企业成本监审项目的招标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组织投标人踏勘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处理质疑投诉、后期资料归档、协调合同的签订以及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代理费用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参与比选单位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同时具备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3年(2021年-2023年)内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5、近3年(2021年-2023年)内,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为基础进行下浮百分比报价。

7、专业要求:招标文件要针对项目专业的内容进行编制,要求完整齐全,违反以上专业要求的,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8、时间要求:接到项目单位资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项目专业要求内容。

9、具备 (略) 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单位需准备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4、代理收费报价单。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封套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

五、评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不见面比选方式,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 (略) 。(排名按照所投价格由低到高排序)

六、中选规则

(略) 提供的营业执照、收费标准以及相关信用记录查询等情况,按照所投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比选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选单位并发送确定函,其它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报名方式接受现场递交,按要求提供纸质版材料。凡有意参与者,可提交纸质版材料密封加盖公章,送至2006室。

报名递交截止日期:**日下午17:00前。

联系人:郅晓琳

联系电话:*

为确保鄂温克旗城镇供水供热企业成本监审项目顺利推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鄂温克旗城镇供水供热企业成本监审项目的招标代理提供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鄂温克旗城镇供水供热企业成本监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鄂温克旗城镇供水供热企业近三年成本专项审核

(三)项目预算:**万元整(¥300,000.00元)

(四)服务地点: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

(五)招标单位:鄂温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招标代理机构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项目服务团队,依法依规依约,高质量提供优质、高效的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完成鄂温克旗城镇供水供热企业成本监审项目的招标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组织投标人踏勘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处理质疑投诉、后期资料归档、协调合同的签订以及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代理费用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服务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参与比选单位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同时具备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3年(2021年-2023年)内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5、近3年(2021年-2023年)内,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为基础进行下浮百分比报价。

7、专业要求:招标文件要针对项目专业的内容进行编制,要求完整齐全,违反以上专业要求的,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8、时间要求:接到项目单位资料之日起七日内完成项目专业要求内容。

9、具备 (略) 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单位需准备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4、代理收费报价单。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封套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

五、评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不见面比选方式,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 (略) 。(排名按照所投价格由低到高排序)

六、中选规则

(略) 提供的营业执照、收费标准以及相关信用记录查询等情况,按照所投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比选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选单位并发送确定函,其它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报名方式接受现场递交,按要求提供纸质版材料。凡有意参与者,可提交纸质版材料密封加盖公章,送至2006室。

报名递交截止日期:**日下午17:00前。

联系人:郅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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