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眼底造影机激光眼科诊断仪维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01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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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眼底造影机激光眼科诊断仪维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01第1包

2021年眼底造影机(激光眼科诊断仪)维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1-JQ72-F5159(01))

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2021年眼底造影机(激光眼科诊断仪)维修采购项目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1年眼底造影机(激光眼科诊断仪)维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Q72-F5159(01)

三、项目概况:2021年眼底造影机(激光眼科诊断仪)维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8万元。

四、采购内容:摄像头控制板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眼科的眼底造影机(激光眼科诊断仪)摄像头控制板出现故障,维修配件与设备具有唯一适配性,只能由原厂或授权供应商处提供专用维修配件,无其他替代品。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供应商名称:博达 (略)

七、论证专家名单:朱中元、刘志昕、符玉旺

八、公示时间:**日至07月04日

九、意见反馈: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只在公示期内接受投诉质疑,且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反馈,邮箱地址:*@*63.com.

2.公示期结束后,经审查,若只有拟合作供应商参加,确属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若存在两家以上(含两家)合格供应商投标,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变更采购方式。

十、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满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898-*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98-*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

,0898-

2021年眼底造影机(激光眼科诊断仪)维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1-JQ72-F5159(01))

我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2021年眼底造影机(激光眼科诊断仪)维修采购项目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1年眼底造影机(激光眼科诊断仪)维修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Q72-F5159(01)

三、项目概况:2021年眼底造影机(激光眼科诊断仪)维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8万元。

四、采购内容:摄像头控制板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眼科的眼底造影机(激光眼科诊断仪)摄像头控制板出现故障,维修配件与设备具有唯一适配性,只能由原厂或授权供应商处提供专用维修配件,无其他替代品。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供应商名称:博达 (略)

七、论证专家名单:朱中元、刘志昕、符玉旺

八、公示时间:**日至07月04日

九、意见反馈: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只在公示期内接受投诉质疑,且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反馈,邮箱地址:*@*63.com.

2.公示期结束后,经审查,若只有拟合作供应商参加,确属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若存在两家以上(含两家)合格供应商投标,我院将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变更采购方式。

十、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满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898-*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98-*

监督部门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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