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生态环境局大气自动监测站UPS电源维保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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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生态环境局大气自动监测站UPS电源维保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截至**日9时,海州生态环境局大气自动监测站UPS电源维保项目公开询价收到的有效报价材料不足三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足三家无法开标比价,故需要对此项目进行二次公开询价。

本次招标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大气自动监测站UPS电源维保服务。根据《关于印发< (略) 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连环发〔2022〕24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函》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控站点基础保障工作的函》有关要求,有力保障国控大气站点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拟委托第三方对3个站房的UPS电源进行维保。

大气自动监测站清单

名称

维保数量

经度

纬度

(略) 站

1

119.*

34.*

市监测站

1

119.*

34.*

工贸学校站

1

119.*

34.*

二、项目控制价

项目控制价:4万元。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费、3年维保服务费和故障维修费等全部费用。

三、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 (略) 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连环发〔2022〕245号)规定,采 (略) 场调查,邀请3家(含)以上供应商参与采购,通过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进行询价,如在接收报价材料截止时间后有项目少于3家的,采购方将对未达到3家(含)以上的项目重新进行询价。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请参与单位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和服务承诺等资料。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参与询价的单位将报价单、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数1份封好,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于**日9时前直接送达,送达地点为:海州区朝阳中路8号(海州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3.采购单位按照优先满足采购需求和服务质量为前提,原则上按照总报价最低价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相同,由采购小组根据服务承诺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服务承诺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4.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维保服务必须符合《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O、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和PM)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有关要求,换新后能够持续供电8小时以上,7月15日前完工。

6.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采购单位签定合同。成交单位报价单及相关资料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定合同时约定。

联系人:韩主任,电话:0518-*

(略) 海州生态环境局  

**日    


截至**日9时,海州生态环境局大气自动监测站UPS电源维保项目公开询价收到的有效报价材料不足三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足三家无法开标比价,故需要对此项目进行二次公开询价。

本次招标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大气自动监测站UPS电源维保服务。根据《关于印发< (略) 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连环发〔2022〕24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函》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控站点基础保障工作的函》有关要求,有力保障国控大气站点仪器设备正常运行,拟委托第三方对3个站房的UPS电源进行维保。

大气自动监测站清单

名称

维保数量

经度

纬度

(略) 站

1

119.*

34.*

市监测站

1

119.*

34.*

工贸学校站

1

119.*

34.*

二、项目控制价

项目控制价:4万元。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费、3年维保服务费和故障维修费等全部费用。

三、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 (略) 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通知》(连环发〔2022〕245号)规定,采 (略) 场调查,邀请3家(含)以上供应商参与采购,通过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进行询价,如在接收报价材料截止时间后有项目少于3家的,采购方将对未达到3家(含)以上的项目重新进行询价。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请参与单位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报价单和服务承诺等资料。

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参与询价的单位将报价单、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份数1份封好,并在封条上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于**日9时前直接送达,送达地点为:海州区朝阳中路8号(海州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3.采购单位按照优先满足采购需求和服务质量为前提,原则上按照总报价最低价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相同,由采购小组根据服务承诺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服务承诺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4.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维保服务必须符合《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NO、O、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和PM)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有关要求,换新后能够持续供电8小时以上,7月15日前完工。

6.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到采购单位签定合同。成交单位报价单及相关资料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定合同时约定。

联系人:韩主任,电话:0518-*

(略) 海州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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