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略) 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ttp://**)注册,并于0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ZC-*-01-01/02;

项目名称: (略) 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146.5万元,其中一标段90.44万元,二标段56.06万元;

采购需求: (略) 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标段

标段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控制价(万元)

(略) 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

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0.44万元

(略) 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

1

56.06万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08时30分至**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企业 C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3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大小为45M以下;(2)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手册-投标人”依据此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行政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0538-*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0538-*

地址:宁阳县县城欣街东路629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 (略)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538-*

地址: (略) 泰山区财源街道泰山大街利得摩尔国际城A座A3132

(略) 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ttp://**)注册,并于07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ZC-*-01-01/02;

项目名称: (略) 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146.5万元,其中一标段90.44万元,二标段56.06万元;

采购需求: (略) 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标段

标段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控制价(万元)

(略) 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

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0.44万元

(略) 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防疫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

1

56.06万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日08时30分至**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企业 C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53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大小为45M以下;(2)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政府采购业务操作手册-投标人”依据此内容制作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行政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8-*。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0538-*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宁阳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0538-*

地址:宁阳县县城欣街东路629号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 (略)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538-*

地址: (略) 泰山区财源街道泰山大街利得摩尔国际城A座A313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标书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