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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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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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GJ-GG2024-0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字【2024】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饶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饶河县

2.3建设规模:建设1栋建筑面积631.56平方米三义红色记忆厅,配套室外广场的建筑、绿化、路灯建设。具体包括:1.红色文化广场建设。不建设广场地面,只设计广场的建筑、绿化、路灯等。2.新建建筑面积631.56平方米三义红色记忆厅。在红色文化广场建设基础上,新建三义红色记忆厅一座,进行主体项目建设、整体灯光设计改造,设计并制作三义村从事抗联活动场景及红色教育主题展示板块,购置抗联时期各类物品及实物模型,传播红色文化,助力乡村振兴。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9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不存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不存在正在招投标阶段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

3.3.1.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在“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人近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及图纸(如有)等材料。下载时间为**日9时00分至**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9.其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69-*

招 标 人:饶河县饶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饶河县饶河镇

联 系 人:张春语

联系方式:0469-*

招标代理机构:中北 (略)

地 址: (略) (略) 松北区科技四街115-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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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GJ-GG2024-0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字【2024】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饶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饶河县

2.3建设规模:建设1栋建筑面积631.56平方米三义红色记忆厅,配套室外广场的建筑、绿化、路灯建设。具体包括:1.红色文化广场建设。不建设广场地面,只设计广场的建筑、绿化、路灯等。2.新建建筑面积631.56平方米三义红色记忆厅。在红色文化广场建设基础上,新建三义红色记忆厅一座,进行主体项目建设、整体灯光设计改造,设计并制作三义村从事抗联活动场景及红色教育主题展示板块,购置抗联时期各类物品及实物模型,传播红色文化,助力乡村振兴。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9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不存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不存在正在招投标阶段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

3.3.1.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在“ (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人近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及图纸(如有)等材料。下载时间为**日9时00分至**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9.其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69-*

招 标 人:饶河县饶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饶河县饶河镇

联 系 人:张春语

联系方式:0469-*

招标代理机构:中北 (略)

地 址: (略) (略) 松北区科技四街115-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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