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学术交流中心综合通信服务及硬件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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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学术交流中心综合通信服务及硬件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学术交流中心综合通信服务及硬件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采购编号:ZHC*

2.采购单位: (略) (略)

3.项目名称: (略) 学术交流中心综合通信服务及硬件项目(第二次)

4.组织形式:自行组织采购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硬件设备总价最高限价为6万元,网络服务总价最高限价为15万元。

7.合同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合同期限。

8.项目地点: (略) 学术交流中心及副楼、笔架园公寓楼、东17学生公寓2层

9.合同质保金:无。

10.成交原则:本次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资信商务及技术60分(权值60%),磋商报价40分(权重40%)。即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审后,以评定总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网络服务最终报价低者成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1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1供应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供应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1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5.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2.竞争性磋商事项:

12.1.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日至**日每天8: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报名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12.2.报名地点: (略) 莲 (略) (教8C)402室。

12.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也可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报名。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及事项说明,填写报名资料连同所需提交材料一并送至报名地点。

12.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登记表(详见供应商须知)

(2)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12.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的同时自行网上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12.6.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日09:00(北京时间)。

12.7.竞争性磋商时间:**日09:00(北京时间)。

12.8.竞争性磋商地点: (略) 莲 (略) (教8C)306室

13.资格审查: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制,已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代表已取得竞争性磋商资格,经审查不符合竞争性磋商资格要求的,取消其竞争性磋商或成交资格。

14.报名联系人:姚老师,电话/传真:0578-*

项目咨询人:耿老师,电话:*

15.监督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8-*

16.本次竞争性磋商信息公告媒体:

(略) (略) 网站http://**


附件. (略) 学术交流中心综合通信服务及硬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x


(略) (略)

**日


根据《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学术交流中心综合通信服务及硬件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采购编号:ZHC*

2.采购单位: (略) (略)

3.项目名称: (略) 学术交流中心综合通信服务及硬件项目(第二次)

4.组织形式:自行组织采购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硬件设备总价最高限价为6万元,网络服务总价最高限价为15万元。

7.合同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合同期限。

8.项目地点: (略) 学术交流中心及副楼、笔架园公寓楼、东17学生公寓2层

9.合同质保金:无。

10.成交原则:本次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资信商务及技术60分(权值60%),磋商报价40分(权重40%)。即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审后,以评定总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网络服务最终报价低者成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1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1供应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供应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1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5.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2.竞争性磋商事项:

12.1.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日至**日每天8: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报名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12.2.报名地点: (略) 莲 (略) (教8C)402室。

12.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也可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报名。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及事项说明,填写报名资料连同所需提交材料一并送至报名地点。

12.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登记表(详见供应商须知)

(2)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12.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的同时自行网上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12.6.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日09:00(北京时间)。

12.7.竞争性磋商时间:**日09:00(北京时间)。

12.8.竞争性磋商地点: (略) 莲 (略) (教8C)306室

13.资格审查: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制,已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代表已取得竞争性磋商资格,经审查不符合竞争性磋商资格要求的,取消其竞争性磋商或成交资格。

14.报名联系人:姚老师,电话/传真:0578-*

项目咨询人:耿老师,电话:*

15.监督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78-*

16.本次竞争性磋商信息公告媒体:

(略) (略) 网站http://**


附件. (略) 学术交流中心综合通信服务及硬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x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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