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公司资产盘活和压减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公司资产盘活和压减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所属公司资产盘活和压减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略) 对所属公司资产盘活和压减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条件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对所属公司资产盘活和压减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招标单位: (略)
3、采购编号:采*
4、地 点: (略)
5、项目概况:
(略) 于2014年01月21日成立,隶属于 (略) ,是一家以矿产品贸易为基础,以矿业开发为主导,以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型环保产业为支柱,以金融服务为保障,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科技型企业集团。 (略) 1家、控股子公司5家、专业分公司1家。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矿产品贸易,矿产资源投资与开发,土地整治和环境治理,地热能开发与综合利用,资本运作与金融服务等领域。
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 (略) 持有的某探矿权的权益进行盘活处置,所属公司权益进行处置达到压减企业消除风险的要求。现需委托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组织专业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项目牵头,为采购方及其 (略) 资产盘活和压减工作提供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并满足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内容要求。
6、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6.1所属公司持有的某探矿权的权益进行盘活处置事项
(1)对某探矿权的相关事宜开展全面法律尽职调查;
(2)为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提供本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
(3)根据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需求,参加本项目有关会议;
(4)牵头制定本项目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矿权转让或其他形式的矿权权益处置,主要包括:
1)牵头制定权益处置方案;
2)协助确定交易场所及委托方;
3)根据采购方及其相关方的需求,与交易所沟通,解决进场交易所涉法律问题;
4)协助编制转让申请、挂牌公告、评价标准及方法等交易文件;
5)协助与审计、评估等其他中介机构沟通,解决评估涉及的法律问题;
6)研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中有利于矿权权益处置的方式,并经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转让方同意;
7)设定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并经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转让方和交易所同意;
8)协助制定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9)结合实际情况,与意向受让方进行商务谈判等;
10)其他相关事宜。
(5)根据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需求,与矿权人及其上级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就其存在争议的问题及需论证的事项提出意见或法律建议;
(6)根据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需求,与以往合作方及其股东等相关主体进行商务谈判,就其存在争议的问题及需论证的事项提出意见或法律建议;
(7)根据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需求,与矿权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
(8)协助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履行某矿权权益处置相关事宜的上报审批工作;
(9)根据采购方及上级单位需求,审查、起草某矿权权益处置的交易合同、会议纪要等法律文书;
(10)对本项目实施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协助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合法合规的处置某矿权权益,对服务期间发现的暇疵、错误等违法或不合规的情形,及时向采购方进行披露,并向采购方提供解决方案供参考;
(11)对本项目所涉争议纠纷进行法律分析,并根据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需求,与相关主体进行诉讼前的商务谈判;
(12)其他采购方认为该项目需要提供的相关法律服务。
6.2所属公司其他资产盘活和权益处置达到压减企业消除风险事项
(1) (略) 权益进行处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 (略) 权益进行处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 (略) 权益进行处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其他采购方认为需要盘活的资产(包括所属全资、 (略) 拥有的房产、材料和其他固定资产等)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具体法律服务内容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进一步协商确定。
7、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权益转让,或其它交易形式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成止。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元。
10、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发布媒介
在 (略) 网站(http://**)上公开发布。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订立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在“信用中国”自行查询企业信誉情况,无不良记录;
5、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则做投标无效处理: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6、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凡符合第三条“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3日16时00分,*@*q.com邮箱并交纳标书购买费,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1、执业许可证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购买打款凭证(备注:专项法律服务+采*);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PDF)。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明细如下:
账户名称: (略)
账号:3194 6687 4676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丰台东大街支行
(请备注:专项法律服务+采*)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3日16时00分(上午8:30至下午16:00)。
3、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3日16时00分(上午8:30至下午16:00)。
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q.com,符合报名需提交资料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石景 (略) 59号3号楼中煤资源大厦
八、开标时间
本项目现场开标,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如有延误,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 (略)
联系人:周经理,联系电话:010-*
联系人:宋经理,联系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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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对所属公司资产盘活和压减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条件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对所属公司资产盘活和压减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招标单位: (略)
3、采购编号:采*
4、地 点: (略)
5、项目概况:
(略) 于2014年01月21日成立,隶属于 (略) ,是一家以矿产品贸易为基础,以矿业开发为主导,以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型环保产业为支柱,以金融服务为保障,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科技型企业集团。 (略) 1家、控股子公司5家、专业分公司1家。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矿产品贸易,矿产资源投资与开发,土地整治和环境治理,地热能开发与综合利用,资本运作与金融服务等领域。
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 (略) 持有的某探矿权的权益进行盘活处置,所属公司权益进行处置达到压减企业消除风险的要求。现需委托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组织专业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项目牵头,为采购方及其 (略) 资产盘活和压减工作提供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并满足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内容要求。
6、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6.1所属公司持有的某探矿权的权益进行盘活处置事项
(1)对某探矿权的相关事宜开展全面法律尽职调查;
(2)为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提供本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
(3)根据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需求,参加本项目有关会议;
(4)牵头制定本项目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矿权转让或其他形式的矿权权益处置,主要包括:
1)牵头制定权益处置方案;
2)协助确定交易场所及委托方;
3)根据采购方及其相关方的需求,与交易所沟通,解决进场交易所涉法律问题;
4)协助编制转让申请、挂牌公告、评价标准及方法等交易文件;
5)协助与审计、评估等其他中介机构沟通,解决评估涉及的法律问题;
6)研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中有利于矿权权益处置的方式,并经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转让方同意;
7)设定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并经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转让方和交易所同意;
8)协助制定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9)结合实际情况,与意向受让方进行商务谈判等;
10)其他相关事宜。
(5)根据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需求,与矿权人及其上级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就其存在争议的问题及需论证的事项提出意见或法律建议;
(6)根据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需求,与以往合作方及其股东等相关主体进行商务谈判,就其存在争议的问题及需论证的事项提出意见或法律建议;
(7)根据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需求,与矿权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
(8)协助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履行某矿权权益处置相关事宜的上报审批工作;
(9)根据采购方及上级单位需求,审查、起草某矿权权益处置的交易合同、会议纪要等法律文书;
(10)对本项目实施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协助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合法合规的处置某矿权权益,对服务期间发现的暇疵、错误等违法或不合规的情形,及时向采购方进行披露,并向采购方提供解决方案供参考;
(11)对本项目所涉争议纠纷进行法律分析,并根据采购方及其上级单位需求,与相关主体进行诉讼前的商务谈判;
(12)其他采购方认为该项目需要提供的相关法律服务。
6.2所属公司其他资产盘活和权益处置达到压减企业消除风险事项
(1) (略) 权益进行处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 (略) 权益进行处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 (略) 权益进行处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其他采购方认为需要盘活的资产(包括所属全资、 (略) 拥有的房产、材料和其他固定资产等)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具体法律服务内容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进一步协商确定。
7、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权益转让,或其它交易形式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成止。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元。
10、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2、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发布媒介
在 (略) 网站(http://**)上公开发布。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订立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在“信用中国”自行查询企业信誉情况,无不良记录;
5、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则做投标无效处理: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6、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凡符合第三条“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3日16时00分,*@*q.com邮箱并交纳标书购买费,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1、执业许可证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购买打款凭证(备注:专项法律服务+采*);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PDF)。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明细如下:
账户名称: (略)
账号:3194 6687 4676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丰台东大街支行
(请备注:专项法律服务+采*)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3日16时00分(上午8:30至下午16:00)。
3、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6月28日起至2024年7月3日16时00分(上午8:30至下午16:00)。
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q.com,符合报名需提交资料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石景 (略) 59号3号楼中煤资源大厦
八、开标时间
本项目现场开标,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如有延误,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 (略)
联系人:周经理,联系电话:010-*
联系人:宋经理,联系电话:*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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