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东楼南楼教室门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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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东楼南楼教室门改造招标公告

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东楼南楼教室门改造项目
比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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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东楼南楼教室门改造项目,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东楼南楼教室门改造项目

(2)比选人: (略) 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

(3)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4)投资规模:42586.95元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7.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资格要求承诺函;

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资质要求证书复印件。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日至**日,每天工作时间(09:0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内, (略) 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经华南路41号)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且介绍信中注明联系方式和邮箱。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比选时间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4时00分;

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二楼会议室。

3.本比选公告开始发布至比选截止时间止,凡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均视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时间: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比选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邀请的媒介

本次比选 (略) 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校园微信公众号和公示栏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 称: (略) 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

地 址: (略) 锦江区经华南路41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28-*

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东楼南楼教室门改造项目
比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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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东楼南楼教室门改造项目,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单位参加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东楼南楼教室门改造项目

(2)比选人: (略) 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

(3)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4)投资规模:42586.95元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7.1、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资格要求承诺函;

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资质要求证书复印件。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日至**日,每天工作时间(09:0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内, (略) 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经华南路41号)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且介绍信中注明联系方式和邮箱。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比选时间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4时00分;

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二楼会议室。

3.本比选公告开始发布至比选截止时间止,凡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均视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时间: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比选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邀请的媒介

本次比选 (略) 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校园微信公众号和公示栏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名 称: (略) 锦江区教 (略) 附属小学

地 址: (略) 锦江区经华南路41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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