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6年佛山地铁运营公司生产设备信息等保设备设施测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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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6年佛山地铁运营公司生产设备信息等保设备设施测评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2024年-202 (略) 生产设备信息等保设备设施测评项目
项目编号 JG2024(SZ)XZ0059
交易机构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1.招标条件

2024年-202 (略) 生产设备信息等保设备设施测评项目招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202 (略) 生产设备信息等保设备设施测评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4(SZ)XZ0059

2.3 项目地点:佛山地铁二号线、三号线、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各站及控制中心、各线路场段及各主变电所。

2.4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人通过委托专业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服务机构,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标准规范,对佛山地铁二号线、三号线、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各站及控制中心、各线路场段、及各主变电所信息等保设备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测评明细详见用户需求书。

2.5工期计划:

计划开工日期:**日

计划竣工日期:**日

本项目的总工期为29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方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1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3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万元的生产设备信息等保设备设施测评项目业绩。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略) (略) 《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系统注册称呼为供应商,本处供应商与投标人同义)。

5.1.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获取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_FS/Pagehttp://**-操作手册及其他资料下载-进场交易、国企采购-政府采购(进场)电子标操作手册中第16页-47页“二、主体库管理””办理采购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引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7117 30 分至2024781730分止,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2室( (略) 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 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发布的为准。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郭志锴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栋16楼1612室

邮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

传真:0757-*电子邮箱:*@*63.com

宁波 (略)

**日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2024年-202 (略) 生产设备信息等保设备设施测评项目
项目编号 JG2024(SZ)XZ0059
交易机构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1.招标条件

2024年-202 (略) 生产设备信息等保设备设施测评项目招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4年-202 (略) 生产设备信息等保设备设施测评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4(SZ)XZ0059

2.3 项目地点:佛山地铁二号线、三号线、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各站及控制中心、各线路场段及各主变电所。

2.4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人通过委托专业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服务机构,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标准规范,对佛山地铁二号线、三号线、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各站及控制中心、各线路场段、及各主变电所信息等保设备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测评明细详见用户需求书。

2.5工期计划:

计划开工日期:**日

计划竣工日期:**日

本项目的总工期为29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方签发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1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3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万元的生产设备信息等保设备设施测评项目业绩。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略) (略) 《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系统注册称呼为供应商,本处供应商与投标人同义)。

5.1.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获取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_FS/Pagehttp://**-操作手册及其他资料下载-进场交易、国企采购-政府采购(进场)电子标操作手册中第16页-47页“二、主体库管理””办理采购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引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7117 30 分至2024781730分止,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3.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2室( (略) 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同一地址。

8.发布公告 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发布的为准。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湾华控制中心13F

联系人:郭志锴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 (略) 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栋16楼1612室

邮编:*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

传真:0757-*电子邮箱:*@*63.com

宁波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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