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适老化改造购买服务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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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适老化改造购买服务的计划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9月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醒函》文件要求,尽快完成各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APP,完成适老化及无故障改造工作。

(略) 财政局印发的《20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政府网站适老化改造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购买政府网站适老化改造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官方网站的适老化改造。

三、 预算资金

(一) 项目金额1.6万元/年。

资金来源:追加预算2024年“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功能科目编码为“*人民防空”,部门经济科目编码:30227-委托业务费;政府经济科目编码:50205-委托业务费1.8万元(该笔经费2 (略) 财政局申请调整经费,但未批准),由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拟签订3年履约期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四、 承接标准

依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 目标要求

1.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

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要求实施;

2. 及时委派技术人员为我单位提供服务,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实施;

六、 购买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20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国动办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9月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醒函》文件要求,尽快完成各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APP,完成适老化及无故障改造工作。

(略) 财政局印发的《20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政府网站适老化改造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购买政府网站适老化改造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略) 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官方网站的适老化改造。

三、 预算资金

(一) 项目金额1.6万元/年。

资金来源:追加预算2024年“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功能科目编码为“*人民防空”,部门经济科目编码:30227-委托业务费;政府经济科目编码:50205-委托业务费1.8万元(该笔经费2 (略) 财政局申请调整经费,但未批准),由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拟签订3年履约期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四、 承接标准

依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 目标要求

1.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

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要求实施;

2. 及时委派技术人员为我单位提供服务,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实施;

六、 购买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20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国动办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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