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汉源镇白水社区、西峪镇兴林社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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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汉源镇白水社区、西峪镇兴林社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西和县汉源镇白水社区、西峪镇兴林社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和县汉源镇白水社区、西峪镇兴林社区改造工程已由西发改发〔2024〕2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和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农 (略) 民化奖励资金,招标人为西和县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LNBF-2024-10

2、项目名称:西和县汉源镇白水社区、西峪镇兴林社区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西和县汉源镇中山北路与崆峒路交叉处

4、资金来源:农 (略) 民化奖励资金。

5、工程概况:

(一)汉源镇白水社区:(1)建筑工程:设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50.78平方米,安装双层玻璃夹百叶帘隔断22.125平方米,装饰门16.56平方米,资料柜10.3675平方米,书柜13.837平方米,服务台6米干挂花岗岩墙面10.73平方米,公共区域石膏板吊顶99.81平方米,大厅及会议室铝方通吊顶60.09平方米,木门窗套53.10米,窗台板15.60米,生态板包柱子16.385平方米,窗帘20.7平方米,内墙涂料530.81平方米,踢脚板金属128.8米,老人儿童关爱区书柜7.8平方米。(2)电气工程:改造范围内强电线路及灯具安装、布置弱电点位及弱电线路,涉及面积共计244.57平方米。(3)装饰工程:背景墙底层干挂铝塑板(含灯带)6.75平方米,粘贴不锈钛金字1组,侧面造型墙石膏板2.88平方米,粘贴不锈钛金字1组,健身区背景宣绒布10.5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工作版面(亚克力面uv)12.98 平方米,身高贴1副,亚克力面uv 健身区文化墙7.20平方米,油画布喷印uv 健身区文化墙12平方米,亚克力面uv1.2 平方米,志愿者服务站文化墙5.70平方米,志愿者剪影文化墙4.8平方米,制度牌2个,光辉历程长廊文化墙22.875平方米,党员风采墙6.0平方米,四讲四干长廊文化墙13.92平方米,警务室文化墙12.8平方米,调解室文化墙5.2平方米,调解室制度牌2个,禁毒室文化墙4.25平方米,党建会议室文化墙23.22平方米,党建会议室组织机构文化墙3.6平方米,会议室新时代实践站文化墙9平方米,天花板党徽吊灯1个,居委会办公室文化墙5.6平方米,工作职责制度牌2个,主题文化墙5.4平方米,消防栓美化贴纸2副。(4)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高低凳4.0个,三人沙发、茶 几、单人沙发2套,投影仪(含音响)1套,休闲桌椅(1桌4 椅)3组,医疗箱1个,1.8m木质档案柜4组,健身器材3组, 办公桌(含办公椅)8套,电视机(85寸含移动架)1台, A4 打印机2台,A3 复印机1台,茶吧机3台,会议桌椅1套,A4 彩色打印机1台,笔记本电脑1台,儿童积木桌(6人)1套,报刊架1个,社区党务政务公示栏2个,电暖气3个。

(二)西峪镇兴林社区:(1)建筑工程:安装双层玻璃夹百叶帘隔断67.278平方米,装饰门12.24平方米,资料柜20.155平方米,书柜6.903平方米,服务台8.15米,干挂花岗岩墙面11.0925平方米,石膏板吊顶86.67平方米,大厅及会议室铝方通吊顶61.92平方米,木门窗套62.9米,窗台板19.7米,生态板包柱子19.43平方米,窗帘26.6平方米,内墙涂料550.67平方米,踢脚板金属172.6米,老人儿童关爱区安装书柜7.8平方米。(2)电气工程:改造范围内强电线路及灯具采购安装、布置弱电点位及弱电线路,涉及面积共计258.01平方米。(3)装饰工程:背景墙党徽、文字11颗,社区背景墙字母41颗,侧墙文化墙6.375平方米,人居环境文化墙5.94平方米,党建文化长廊22.50平方米,光辉历程长廊文化墙23.10平方米,党建会议室文化墙23.22平方米,党建会议室六项纪律文化墙8.10平方米,会议室天花板党徽吊灯1个,消防栓美化贴2副,五好党支部文化墙4.2平方米,志愿者风采文化墙4.8平方米,警务室文化墙3.64平方米,警务室制度牌3块,大厅二背景墙字22颗,新时代文化墙版面22.5平方米,矛盾纠纷调解室文化墙4.8平方米,党支部书记室制度2块。(4)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1.5m办公桌椅8套,会议桌椅 (10位椅+1.2*3.6)1组,2人位沙发2组,休闲座椅3套,1.8米木制休闲档案柜4组,儿童玩具桌椅1套,85寸可移动 电视1台,台式电脑6台,A4 打印机2台,A3 复印机1台,茶 吧机3台,壁挂液晶显示屏45寸4块,A4 彩色打印机1台,高低床1组,60寸墙挂电视1台。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工程质量: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格。

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5、依据甘建科﹝2017﹞8号以及陇建发﹝2017﹞98号文,专项管理人员原岗位证书已作废,投标时应提供新培训考核的合格证书。

6、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请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日上午8:30--2024年 7月6日下午17:30期间,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证件至陇南 (略) 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一份)。

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日下午15时00分;

2、开标地点:陇南 (略) 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西和县财政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

2、招标代理单位:陇南 (略)

联系人:王海妮 电 话:*

陇南 (略)

**日

西和县汉源镇白水社区、西峪镇兴林社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和县汉源镇白水社区、西峪镇兴林社区改造工程已由西发改发〔2024〕2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和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农 (略) 民化奖励资金,招标人为西和县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LNBF-2024-10

2、项目名称:西和县汉源镇白水社区、西峪镇兴林社区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西和县汉源镇中山北路与崆峒路交叉处

4、资金来源:农 (略) 民化奖励资金。

5、工程概况:

(一)汉源镇白水社区:(1)建筑工程:设置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50.78平方米,安装双层玻璃夹百叶帘隔断22.125平方米,装饰门16.56平方米,资料柜10.3675平方米,书柜13.837平方米,服务台6米干挂花岗岩墙面10.73平方米,公共区域石膏板吊顶99.81平方米,大厅及会议室铝方通吊顶60.09平方米,木门窗套53.10米,窗台板15.60米,生态板包柱子16.385平方米,窗帘20.7平方米,内墙涂料530.81平方米,踢脚板金属128.8米,老人儿童关爱区书柜7.8平方米。(2)电气工程:改造范围内强电线路及灯具安装、布置弱电点位及弱电线路,涉及面积共计244.57平方米。(3)装饰工程:背景墙底层干挂铝塑板(含灯带)6.75平方米,粘贴不锈钛金字1组,侧面造型墙石膏板2.88平方米,粘贴不锈钛金字1组,健身区背景宣绒布10.5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党建工作版面(亚克力面uv)12.98 平方米,身高贴1副,亚克力面uv 健身区文化墙7.20平方米,油画布喷印uv 健身区文化墙12平方米,亚克力面uv1.2 平方米,志愿者服务站文化墙5.70平方米,志愿者剪影文化墙4.8平方米,制度牌2个,光辉历程长廊文化墙22.875平方米,党员风采墙6.0平方米,四讲四干长廊文化墙13.92平方米,警务室文化墙12.8平方米,调解室文化墙5.2平方米,调解室制度牌2个,禁毒室文化墙4.25平方米,党建会议室文化墙23.22平方米,党建会议室组织机构文化墙3.6平方米,会议室新时代实践站文化墙9平方米,天花板党徽吊灯1个,居委会办公室文化墙5.6平方米,工作职责制度牌2个,主题文化墙5.4平方米,消防栓美化贴纸2副。(4)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高低凳4.0个,三人沙发、茶 几、单人沙发2套,投影仪(含音响)1套,休闲桌椅(1桌4 椅)3组,医疗箱1个,1.8m木质档案柜4组,健身器材3组, 办公桌(含办公椅)8套,电视机(85寸含移动架)1台, A4 打印机2台,A3 复印机1台,茶吧机3台,会议桌椅1套,A4 彩色打印机1台,笔记本电脑1台,儿童积木桌(6人)1套,报刊架1个,社区党务政务公示栏2个,电暖气3个。

(二)西峪镇兴林社区:(1)建筑工程:安装双层玻璃夹百叶帘隔断67.278平方米,装饰门12.24平方米,资料柜20.155平方米,书柜6.903平方米,服务台8.15米,干挂花岗岩墙面11.0925平方米,石膏板吊顶86.67平方米,大厅及会议室铝方通吊顶61.92平方米,木门窗套62.9米,窗台板19.7米,生态板包柱子19.43平方米,窗帘26.6平方米,内墙涂料550.67平方米,踢脚板金属172.6米,老人儿童关爱区安装书柜7.8平方米。(2)电气工程:改造范围内强电线路及灯具采购安装、布置弱电点位及弱电线路,涉及面积共计258.01平方米。(3)装饰工程:背景墙党徽、文字11颗,社区背景墙字母41颗,侧墙文化墙6.375平方米,人居环境文化墙5.94平方米,党建文化长廊22.50平方米,光辉历程长廊文化墙23.10平方米,党建会议室文化墙23.22平方米,党建会议室六项纪律文化墙8.10平方米,会议室天花板党徽吊灯1个,消防栓美化贴2副,五好党支部文化墙4.2平方米,志愿者风采文化墙4.8平方米,警务室文化墙3.64平方米,警务室制度牌3块,大厅二背景墙字22颗,新时代文化墙版面22.5平方米,矛盾纠纷调解室文化墙4.8平方米,党支部书记室制度2块。(4)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1.5m办公桌椅8套,会议桌椅 (10位椅+1.2*3.6)1组,2人位沙发2组,休闲座椅3套,1.8米木制休闲档案柜4组,儿童玩具桌椅1套,85寸可移动 电视1台,台式电脑6台,A4 打印机2台,A3 复印机1台,茶 吧机3台,壁挂液晶显示屏45寸4块,A4 彩色打印机1台,高低床1组,60寸墙挂电视1台。

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工程质量: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格。

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项目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5、依据甘建科﹝2017﹞8号以及陇建发﹝2017﹞98号文,专项管理人员原岗位证书已作废,投标时应提供新培训考核的合格证书。

6、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请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日上午8:30--2024年 7月6日下午17:30期间,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证件至陇南 (略) 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一份)。

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经济信息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日下午15时00分;

2、开标地点:陇南 (略) 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西和县财政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

2、招标代理单位:陇南 (略)

联系人:王海妮 电 话:*

陇南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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