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北院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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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北院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柘城县中 (略) 北院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柘城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北院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柘城县中 (略) ,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QZT-2024-0701

2、项目名称:柘城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北院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设备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具体以合同为准)

8、质量要求:合格

9、服务地点:柘城县中 (略)

10、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否

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2.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 (略) 梁园区平原街道平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写字楼七楼706

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报名时需携带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企业公章的一套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上午09:00 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梁园区平原街道平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写字楼七楼706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 15日上午09:00 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梁园区平原街道平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写字楼七楼706

六、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上同时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特别声明:

发现磋商单位有以下行为者:

1、发现磋商单位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2、发现磋商单位有资质挂靠行为的;

3、发现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证件、业绩证明等)存在造假嫌疑,若不积极配合复查工作的,经核实,上述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因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采购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3、成交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4、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采购人有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柘城县中 (略)

地 址: (略) 路东段北侧

联 系 人:鲁先生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商丘 (略)

地址: (略) 梁园区平原街道平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写字楼七楼706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日


柘城县中 (略) 北院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柘城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北院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柘城县中 (略) ,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QZT-2024-0701

2、项目名称:柘城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北院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采购需求:(设备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具体以合同为准)

8、质量要求:合格

9、服务地点:柘城县中 (略)

10、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否

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2.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 (略) 梁园区平原街道平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写字楼七楼706

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报名时需携带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企业公章的一套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上午09:00 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梁园区平原街道平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写字楼七楼706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 15日上午09:00 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梁园区平原街道平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写字楼七楼706

六、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上同时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特别声明:

发现磋商单位有以下行为者:

1、发现磋商单位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2、发现磋商单位有资质挂靠行为的;

3、发现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证件、业绩证明等)存在造假嫌疑,若不积极配合复查工作的,经核实,上述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2、因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采购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3、成交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4、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采购人有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柘城县中 (略)

地 址: (略) 路东段北侧

联 系 人:鲁先生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商丘 (略)

地址: (略) 梁园区平原街道平原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写字楼七楼706

联系人: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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