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喀什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喀什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喀什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莎车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 19: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喀什地区莎 (略) 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17: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喀什地区莎 (略) 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鹤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 (略) 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艾尼瓦尔*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华嵘印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希望小区17号楼一单元2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鹤玲 * |
项目概况
喀什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YX(SCCGCS)2024-012
项目名称:喀什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制作安全警示牌一批,并全部安装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全部安全警示牌制作安装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明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22年或 202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2024 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5)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7)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国 (略) (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q.com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莎 (略) 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莎 (略) 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 (略) 15号
联系方式:艾尼瓦尔*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嵘印橡 (略)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希望小区17号楼一单元215号
联系方式:彭鹤玲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鹤玲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喀什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莎车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 19: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喀什地区莎 (略) 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17: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喀什地区莎 (略) 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鹤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 (略) 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艾尼瓦尔*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华嵘印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希望小区17号楼一单元2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鹤玲 * |
项目概况
喀什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YX(SCCGCS)2024-012
项目名称:喀什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警示牌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制作安全警示牌一批,并全部安装完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全部安全警示牌制作安装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明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22年或 202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2024 年成立的企业提供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5)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7)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国 (略) (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q.com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莎 (略) 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莎 (略) 浙商大酒店 5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 (略) 15号
联系方式:艾尼瓦尔*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嵘印橡 (略)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希望小区17号楼一单元215号
联系方式:彭鹤玲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鹤玲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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