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不具备移交条件的违法建构筑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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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置不具备移交条件的违法建构筑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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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日, (略) 区一环路东段与东林路交汇处碧桂园青云台61栋2号房屋违法新建部分(面积13.02平方米)作出没收实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德市城(三)罚决字〔2024〕26号。因该实物无法分割,不具备移交条件,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该违法修建没收部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日起至**日止。若有不同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209室( (略) 岷江西路130号)。

联系人: 谢芬明 联系电话: 0838-*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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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日, (略) 区一环路东段与东林路交汇处碧桂园青云台61栋2号房屋违法新建部分(面积13.02平方米)作出没收实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德市城(三)罚决字〔2024〕26号。因该实物无法分割,不具备移交条件,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该违法修建没收部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日起至**日止。若有不同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209室( (略) 岷江西路130号)。

联系人: 谢芬明 联系电话: 0838-*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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