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五级智慧医疗及互联互通四乙信息化建设项目征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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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五级智慧医疗及互联互通四乙信息化建设项目征询公告

为加快构建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三位一 (略) , (略) 综合能力持续提升, (略) 高质量发展, (略) 现有电子病历四级的基础和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的载体,经对标国家卫健委下发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国家医疗 (略) 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 (略) 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尽快达到智慧医疗五级及互联互通四*水平。现进行网络信息征询、诚邀具有合格资质的 (略) 提交相关资料参与征询,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实施五级智慧医疗及互联互通四*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征询需求
项目征询具体需求详见附件一:《 (略) (略) 五级智慧医疗及互联互通四*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清单》
三、资格证明文件:
㈠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㈡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㈢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㈣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㈠报名时间:**日至**日
㈡报名方式:请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将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文件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63.com,并请注明报名供应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㈢报名联系人:葛工 张工
电话:0873-* *
五、申明
本次征询, (略) 方预算及技术参考,不作为实际实施依据,参与本项目征询产生的费用,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略) (略)
**日
为加快构建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三位一 (略) , (略) 综合能力持续提升, (略) 高质量发展, (略) 现有电子病历四级的基础和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的载体,经对标国家卫健委下发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国家医疗 (略) 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 (略) 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尽快达到智慧医疗五级及互联互通四*水平。现进行网络信息征询、诚邀具有合格资质的 (略) 提交相关资料参与征询,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实施五级智慧医疗及互联互通四*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征询需求
项目征询具体需求详见附件一:《 (略) (略) 五级智慧医疗及互联互通四*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清单》
三、资格证明文件:
㈠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㈡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㈢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㈣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㈠报名时间:**日至**日
㈡报名方式:请有意愿参与的供应商将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文件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63.com,并请注明报名供应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㈢报名联系人:葛工 张工
电话:0873-* *
五、申明
本次征询, (略) 方预算及技术参考,不作为实际实施依据,参与本项目征询产生的费用,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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