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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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空气净化设备

采购单位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4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 (略) 招标代理部( (略) 内高层五楼没有电梯)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项目联系电话 024-*、024-*转816
采购单位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付老师 024-*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长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024-*、024-*转816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 (略) 招标代理部( (略) 内高层五楼没有电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ZY3Y-2024-023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36台(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 (略) 招标代理部( (略) 内高层五楼没有电梯)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 (略) (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 (略) 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 (略) (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 (略) 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将招标文件费公对公汇入下列账号,备注“消毒机二次采购文件费”即可。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单位名称:沈阳长华 (略)

银行账号:*4309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供)。

(4)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

3、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35号        

联系方式:付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024-*、024-*转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电 话:  024-*、024-*转8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空气净化设备

采购单位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4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 (略) 招标代理部( (略) 内高层五楼没有电梯)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项目联系电话 024-*、024-*转816
采购单位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付老师 024-*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长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024-*、024-*转816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 (略) 招标代理部( (略) 内高层五楼没有电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ZY3Y-2024-023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机36台(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 (略) 招标代理部( (略) 内高层五楼没有电梯)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 (略) (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 (略) 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长华 (略) (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 (略) 院内高层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将招标文件费公对公汇入下列账号,备注“消毒机二次采购文件费”即可。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单位名称:沈阳长华 (略)

银行账号:*4309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供)。

(4)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

3、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十一纬路35号        

联系方式:付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长华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024-*、024-*转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一 、赵敬伟、刘子丰、林松

电 话:  024-*、024-*转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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