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陈洋中学围河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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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陈洋中学围河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射阳县陈洋中学围河清淤工程经射阳县陈洋中学校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择优确定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承包人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县陈洋中学。

1.2工程名称:射阳县陈洋中学围河清淤工程。

1.3工程地点:射阳县陈洋中学校。

1.4工程内容:射阳县陈洋中学围河清淤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招标范围:射阳县陈洋中学围河清淤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招标控制价:4.07万元。

1.8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

1.9计划工期:10日历天。

1.10质量标准:合格。

1.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2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2.4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若被招标人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受限情形。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分包。

3、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8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3、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8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现场提交;或以线下银行保函、担保方式

缴纳的,提供纸质银行保函、担保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帐。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1. 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上发布。

7.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日至**日17:00时(节假日不休,可加报名联系人微信报名)。

7.3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7.4报名方式:微信报名,接收报名微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报名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7.5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微信发出。

7.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接收微信*。

★注:招标公告有关条款修改或未尽事宜,以招标人开标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9、投标文件的递交: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陈洋中学。

地址::射阳县陈洋中学。

联系人:顾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 (略)

地址:射阳县丰和名都花苑20a幢105号

联系人:朱锴

联系电话:*

射阳县陈洋中学围河清淤工程经射阳县陈洋中学校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择优确定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承包人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县陈洋中学。

1.2工程名称:射阳县陈洋中学围河清淤工程。

1.3工程地点:射阳县陈洋中学校。

1.4工程内容:射阳县陈洋中学围河清淤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5招标范围:射阳县陈洋中学围河清淤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招标控制价:4.07万元。

1.8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7月。

1.9计划工期:10日历天。

1.10质量标准:合格。

1.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2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2.4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若被招标人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受限情形。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分包。

3、工程款支付办法: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8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3、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8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现场提交;或以线下银行保函、担保方式

缴纳的,提供纸质银行保函、担保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帐。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1. 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上发布。

7.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日至**日17:00时(节假日不休,可加报名联系人微信报名)。

7.3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7.4报名方式:微信报名,接收报名微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报名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7.5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微信发出。

7.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接收微信*。

★注:招标公告有关条款修改或未尽事宜,以招标人开标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9、投标文件的递交: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陈洋中学。

地址::射阳县陈洋中学。

联系人:顾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 (略)

地址:射阳县丰和名都花苑20a幢105号

联系人:朱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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