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之再生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研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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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之再生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研究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再生有色金属的生产被《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为二噁英类重点排放源之一,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也是我国《<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确定的二噁英优先控制六大重点行业之一。为履行公约,落实《国家实施计划》对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减排要求,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 “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项目主要目标是通过在再生铝和再生锌行业引入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以及在铅蓄电池和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行业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减少和消除无意产生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溴化阻燃剂排放,推动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

  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和工作计划,拟选聘机构开展再生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的研究,指导企业科学高效利用和处置已大量累积的含锌物料,提高锌资源保障力,促进再生锌行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基于对我国含锌二次物料产生情况、利用处置现状和污染控制措施的调研,结合国际国内技术路径及行业发展需求,对含锌二次物料利用处置和污染控制的技术与政策进行研究,提出含锌二次物料利用处置和污染控制的实施路径,制定《含锌二次物料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并修订《锌及锌合金废料》(GB/T 13589-2007)标准。

  二、主要产出

  (一)提交《再生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研究实施方案》;

  (二)提交《含锌二次物料利用处置污染控制研究报告》;

  (三)提交《含锌二次物料回收利用污染控制管理政策建议》;

  (四)提交《含锌二次物料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建议稿)及编制说明;

  (五)提交《锌及锌合金废料标准》(修订建议稿)及编制说明;

  (六)发表1篇再生锌污染防治技术相关方向论文。

  三、工作时间安排

  本任务执行期为12个月。

  四、资质要求

  (一)意向服务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机构;

  2、具有5年以上再生锌行业POPs或危险废物管理研究经验和工作基础,承担过再生锌行业POPs或危险废物管理相关项目研究,起草过相关标准或技术指南(需提供相关证明);

  3、具备良好的信息收集、组织能力,具有政策、标准等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了解我国的履约工作要求及进展,具有国际合作经验者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冶金、环境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

  2、应具有5年以上的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污染防治政策、技术、管理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3、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参与过相关国际合作项目者优先;

  4、熟悉再生金属行业,参与过相关企业合作,并与再生锌企业有良好沟通渠道者优先。

  (三)项目团队成员需具备以下资质:

  1、至少2人具有冶金或环境相关领域硕士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

  2、 至少1人具备与项目及活动相关方协调沟通的能力,并有3年以上的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污染防治政策及技术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3、至少1人具备项目宣传工作经验;

  4、至少1人具备较好的英语水平。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方法: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项目征询文件)或通过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杨女士、谢先生

  电 话:010-*、*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日17:00 (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将予以拒收。

  投标书接收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件:xiao.*@*ttp://**

  通讯地址: (略) 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政编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投标文件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日

  各有关单位:

  再生有色金属的生产被《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列为二噁英类重点排放源之一,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也是我国《<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确定的二噁英优先控制六大重点行业之一。为履行公约,落实《国家实施计划》对再生有色金属行业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减排要求,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 “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项目主要目标是通过在再生铝和再生锌行业引入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BAT/BEP),以及在铅蓄电池和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行业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减少和消除无意产生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溴化阻燃剂排放,推动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

  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和工作计划,拟选聘机构开展再生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的研究,指导企业科学高效利用和处置已大量累积的含锌物料,提高锌资源保障力,促进再生锌行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基于对我国含锌二次物料产生情况、利用处置现状和污染控制措施的调研,结合国际国内技术路径及行业发展需求,对含锌二次物料利用处置和污染控制的技术与政策进行研究,提出含锌二次物料利用处置和污染控制的实施路径,制定《含锌二次物料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并修订《锌及锌合金废料》(GB/T 13589-2007)标准。

  二、主要产出

  (一)提交《再生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研究实施方案》;

  (二)提交《含锌二次物料利用处置污染控制研究报告》;

  (三)提交《含锌二次物料回收利用污染控制管理政策建议》;

  (四)提交《含锌二次物料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建议稿)及编制说明;

  (五)提交《锌及锌合金废料标准》(修订建议稿)及编制说明;

  (六)发表1篇再生锌污染防治技术相关方向论文。

  三、工作时间安排

  本任务执行期为12个月。

  四、资质要求

  (一)意向服务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机构;

  2、具有5年以上再生锌行业POPs或危险废物管理研究经验和工作基础,承担过再生锌行业POPs或危险废物管理相关项目研究,起草过相关标准或技术指南(需提供相关证明);

  3、具备良好的信息收集、组织能力,具有政策、标准等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了解我国的履约工作要求及进展,具有国际合作经验者优先(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冶金、环境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

  2、应具有5年以上的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污染防治政策、技术、管理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3、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参与过相关国际合作项目者优先;

  4、熟悉再生金属行业,参与过相关企业合作,并与再生锌企业有良好沟通渠道者优先。

  (三)项目团队成员需具备以下资质:

  1、至少2人具有冶金或环境相关领域硕士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相关证明);

  2、 至少1人具备与项目及活动相关方协调沟通的能力,并有3年以上的再生有色金属行业污染防治政策及技术研究相关工作经历(写明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及所承担职务);

  3、至少1人具备项目宣传工作经验;

  4、至少1人具备较好的英语水平。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方法: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项目征询文件)或通过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杨女士、谢先生

  电 话:010-*、*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日17:00 (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将予以拒收。

  投标书接收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件:xiao.*@*ttp://**

  通讯地址: (略) 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政编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投标文件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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