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体育工作大队2024年备战省赛营养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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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体育工作大队2024年备战省赛营养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 (略) 赛营养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营养、保健食品

采购单位 (略) 体育工作大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2: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明智、张琪琦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体育工作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山区公园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余老师、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余明智、张琪琦*

项目概况

20 (略) 赛营养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ZB-XJ-*

项目名称:20 (略) 赛营养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 (略) 赛营养品采购项目

1.00

*.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

方式:(1)现场报名的: (略)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填写报名登记表。(2)通过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邮箱:*@*63.com,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名称)至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询价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的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其他事项 附件1)。 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注: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

(3)询价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询价通知书第六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附2: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拟报名合同包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报名日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体育工作大队     

地址: (略) 仓山区公园路1号        

联系方式:余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            

联系方式:余明智、张琪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明智、张琪琦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 (略) 赛营养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营养、保健食品

采购单位 (略) 体育工作大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2: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明智、张琪琦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体育工作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仓山区公园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余老师、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余明智、张琪琦*

项目概况

20 (略) 赛营养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ZB-XJ-*

项目名称:20 (略) 赛营养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 (略) 赛营养品采购项目

1.00

*.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

方式:(1)现场报名的: (略)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填写报名登记表。(2)通过邮件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邮箱:*@*63.com,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名称)至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询价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合同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供应商可按采购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的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其他事项 附件1)。 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中“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注: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件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询价邀请书

(3)询价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询价通知书第六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附2: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拟报名合同包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报名日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体育工作大队     

地址: (略) 仓山区公园路1号        

联系方式:余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工业路华润万象城(三期)S11#13层05-06单元            

联系方式:余明智、张琪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明智、张琪琦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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