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苯乙烯副产处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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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苯乙烯副产处置招标公告


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将于**日16时在来安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苯*烯(副产)524吨,该物质闪点为13摄氏度。标的物地址:来安县半塔镇 (略) 。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报价高者获得购买权。

2.竞买人须是具有购买方需有苯*烯的危化品经营资质(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或者生产原料为苯*烯的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标的按现状竞价,具体以实际踏勘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确认,以标的物现状为准,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来安县应急管理局不做任何承诺。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仔细审视了解竞价标的,注意投资风险,若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已接受竞价标的现状和瑕疵,须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后果。

3.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需在竞价成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款缴纳至来安县财政专用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苯*烯(副产)处置项目).携带有效证件和银行缴款单到委托人处签订《出售合同》。竞价成交后竞得人未能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竞价成交价款,视为违约,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且项目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4.竞价成交后,竞得人自行组织装车、运输、办理相关证件等,所有相关的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三、出售价格:

起拍价0元,出售价格=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竞价程序:

竞价人于202478下午16时在来安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本次竞价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竞价人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评审小组现场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竞价人要求报价,各竞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各竞价人应及时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若竞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或二次报价被评审小组认为不符合要求的,评审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价格为竞价人的最后报价,竞价价格以竞价人的最后报价为准。报价高者获得购买权。望各竞价人及时进行报价,否则,因此给其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竞价成交后,出售单位将在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其他事项披露:

此次处置的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所有处置货物以实际现状为准,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将约定的货物全数清运完并负责清理所有出售货物现场的卫生、安全及责任,出售人将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得人需自行提货,确保装卸和运输安全。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出售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来安县应急管理局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本竞价公告由出售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名 称:来安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15楼

联系人:薛克飞

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jpg

响应文件

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苯*烯(副产)处置项目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有氢氟酸、盐酸、硝酸、液碱经营资质的《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生产原料为氢氟酸、盐酸、硝酸、液碱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4)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5)二次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签章)

年 月 日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处置竞价项目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报价单

项目名称

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苯*烯(副产)处置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报价

(人民币/元)

苯*烯(副产)524吨* 元/吨

总价: 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最终报价单


序号

名称

事 项

1

项目名称

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苯*烯(副产)处置项目

3

报价次数

第二 次

4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

报价

(人民币/元)

苯*烯(副产)524吨* 元/吨

总价: 元

6

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竞价公告》,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竞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1.竞价人报价不得低于原响应文件报价,否则,取消资格。

2.友情提示:请各竞价人认真做好二次报价。

注:二次报价单,无须密封入投标文件中。盖章、签字后手持,带到开标现场,金额现场填写。



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将于**日16时在来安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苯*烯(副产)524吨,该物质闪点为13摄氏度。标的物地址:来安县半塔镇 (略) 。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报价高者获得购买权。

2.竞买人须是具有购买方需有苯*烯的危化品经营资质(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或者生产原料为苯*烯的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标的按现状竞价,具体以实际踏勘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确认,以标的物现状为准,相关资料仅供参考,来安县应急管理局不做任何承诺。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仔细审视了解竞价标的,注意投资风险,若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已接受竞价标的现状和瑕疵,须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后果。

3.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需在竞价成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成交价款缴纳至来安县财政专用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苯*烯(副产)处置项目).携带有效证件和银行缴款单到委托人处签订《出售合同》。竞价成交后竞得人未能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竞价成交价款,视为违约,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且项目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4.竞价成交后,竞得人自行组织装车、运输、办理相关证件等,所有相关的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三、出售价格:

起拍价0元,出售价格=竞得人的成交价。

四、竞价程序:

竞价人于202478下午16时在来安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本次竞价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竞价人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评审小组现场向响应文件评审有效的各竞价人要求报价,各竞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各竞价人应及时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若竞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或二次报价被评审小组认为不符合要求的,评审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的价格为竞价人的最后报价,竞价价格以竞价人的最后报价为准。报价高者获得购买权。望各竞价人及时进行报价,否则,因此给其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竞价成交后,出售单位将在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其他事项披露:

此次处置的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所有处置货物以实际现状为准,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将约定的货物全数清运完并负责清理所有出售货物现场的卫生、安全及责任,出售人将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得人需自行提货,确保装卸和运输安全。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出售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来安县应急管理局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本竞价公告由出售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名 称:来安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15楼

联系人:薛克飞

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jpg

响应文件

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苯*烯(副产)处置项目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有氢氟酸、盐酸、硝酸、液碱经营资质的《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生产原料为氢氟酸、盐酸、硝酸、液碱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4)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5)二次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签章)

年 月 日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处置竞价项目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报价单

项目名称

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苯*烯(副产)处置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报价

(人民币/元)

苯*烯(副产)524吨* 元/吨

总价: 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最终报价单


序号

名称

事 项

1

项目名称

来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依法没收的危险化学品苯*烯(副产)处置项目

3

报价次数

第二 次

4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

报价

(人民币/元)

苯*烯(副产)524吨* 元/吨

总价: 元

6

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竞价公告》,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竞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1.竞价人报价不得低于原响应文件报价,否则,取消资格。

2.友情提示:请各竞价人认真做好二次报价。

注:二次报价单,无须密封入投标文件中。盖章、签字后手持,带到开标现场,金额现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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