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质校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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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质校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质校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20: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日 11:0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
预算金额 ¥8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漆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91-*
采购单位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光明路3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新 (略) 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

项目概况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质校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4-139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质校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质校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按照《 (略) 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全国职业教 (略) 校中台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 (略) 校大数据中心建设指南》、《学校十四五信息建设规划》和《优质校高水平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建设开放、多元、人文、智慧、高效、安全、和谐的智慧校园为总目标,坚持“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简洁高效、安全运行”的基本原则,采用碎片化、微服务化模式,整合校内业务流程,建成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为特征的综合信息化服务平台,在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达到提升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体验的目的,使得信息化整体水平与学校整体发展定位一致,实现学校内部教学、管理、服务质量的提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 36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 (略) 服务热线。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所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二次报价,供应商进入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在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大厅中,等待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经办人开启二次报价,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二次报价,并签章确认提交。 若有问题咨询:95763。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乌鲁木齐光明路333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老师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质校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20: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日 11:0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
预算金额 ¥8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漆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91-*
采购单位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光明路3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新 (略) 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

项目概况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质校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4-139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质校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质校建设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按照《 (略) 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全国职业教 (略) 校中台高职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 (略) 校大数据中心建设指南》、《学校十四五信息建设规划》和《优质校高水平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建设开放、多元、人文、智慧、高效、安全、和谐的智慧校园为总目标,坚持“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简洁高效、安全运行”的基本原则,采用碎片化、微服务化模式,整合校内业务流程,建成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为特征的综合信息化服务平台,在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达到提升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体验的目的,使得信息化整体水平与学校整体发展定位一致,实现学校内部教学、管理、服务质量的提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 36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 (略) 服务热线。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所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二次报价,供应商进入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在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大厅中,等待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经办人开启二次报价,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二次报价,并签章确认提交。 若有问题咨询:95763。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乌鲁木齐光明路333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老师

电 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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