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石牌镇京程村路灯亮化及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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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石牌镇京程村路灯亮化及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大田石牌镇京程村路灯亮化及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大田石牌镇京程村路灯亮化及维修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大田县石牌镇京程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一事一议资金补助 ,招 (略) (略) 大田县石牌镇京程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工程建设地点: 石牌镇京程村 ;
1.2.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12万元 ;
1.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包含常规照明灯、单臂连体灯杆安装(高度7m以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
1.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1.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1.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1.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2.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 (略) 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略) 开展 (略) 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 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7 月03 日08 时 00 分 00秒至2024 年 07 月 08日17 时30 分 00秒(节假日不休)到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15号7层采用 无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为10%,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300元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包封的形式提交到开标地点,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前30分钟递交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及大田县石牌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大田县石牌镇京程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田县石牌镇京程村 ,邮编: *
电话: *,联系人: 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联系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15号7层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 *  联系人:小柳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大田县石牌镇人民政府
地址: 大田县石牌镇
联系电话: 0598-*



(略) 大田县石牌镇京程村民委员会
**日
大田石牌镇京程村路灯亮化及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大田石牌镇京程村路灯亮化及维修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大田县石牌镇京程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一事一议资金补助 ,招 (略) (略) 大田县石牌镇京程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工程建设地点: 石牌镇京程村 ;
1.2.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12万元 ;
1.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包含常规照明灯、单臂连体灯杆安装(高度7m以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
1.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1.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1.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1.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2.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 (略) 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略) 开展 (略) 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 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7 月03 日08 时 00 分 00秒至2024 年 07 月 08日17 时30 分 00秒(节假日不休)到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15号7层采用 无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为10%,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300元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包封的形式提交到开标地点,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前30分钟递交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及大田县石牌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大田县石牌镇京程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田县石牌镇京程村 ,邮编: *
电话: *,联系人: 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联系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15号7层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 *  联系人:小柳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大田县石牌镇人民政府
地址: 大田县石牌镇
联系电话: 0598-*



(略) 大田县石牌镇京程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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