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病媒生物控制效果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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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病媒生物控制效果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以询价 (略) 病媒生物控制效果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病媒生物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最高限价(元):*,超过者视为无效投标。

(四)服务期: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五)项目规格描述(详细按照采购文件执行)

评价范围:定海区8个街道、普陀区3个街道、新城管委会2个街道、普朱管委会1个街道,上述共14个街道及岱山县1个镇、嵊泗县1个镇。

评价内容:根据四害生物习性, (略) 14个街道全年进行3次效果评估,对2个镇进行1次效果评估。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自**日起到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资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评估等相关服务;当前未从事所评估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业务且与当 (略) 无关联(须出具承诺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能查到的被财 (略) 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 (略) 级、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三、招标文件

附后

四、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717室纸质递交或邮寄递交(报价资料密封包装)。

六、开评标时间

**日。

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和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评标组发出的询标信息。

七、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 (略) 卫生健康委提出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人认可招标方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再提出异议。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王建侠

联系电话:0580-*

地址: (略) 新城翁山路530号

(二)监督部门: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联系人:王永光

监督投诉电话(传真):0580—*

地址: (略) 新城翁山路530号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


(略) 病媒生物控制效果评估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2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1.3 本次招标设定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标项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各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

2.授权委托

2.1本项目为纸质投标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的招标答疑记录(澄清、修改)和发出的补充通知。

4.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4.3招标文件的修改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4.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5.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未从事病媒生物防制业务且 (略) 无关联,当前无相关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器械的销售业务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

(3)代表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简介、无行贿犯罪记录等资料;

(6)生物控制水平调查评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7)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

(8)报价文件;

投标人须将技术资信文件和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调查评估方案(含报价文件预算清单)分开装订,各一式五份,必须确保提供的文件合法有效。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将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8.开标与评标

8.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8.3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8.3.1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8.3.2符合性审查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8.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8.4评标细则

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

8.4.1技术资信评分,满分85分。具体见表格。

序号

评价内容

说 明

最高

分值

1

供应商

综合实力

(略) 规模、业务能力、人员、相关资质证书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

10

2

质量保证

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资质证书的得5分,有质量体系文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本项目最高10分。

10

3

供应商

实施经验

供应商具有类似实施经验的,每份县级以上单位所签合同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10

4

供应商

人员资质

供应商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人员,每1人加2分,最高分10分。

10

5

总体技术

及实施方案

结合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以及舟山当地实际,服务方案总体上流程科学合理高效,配套服务周到完备的供应商,得21-30分;良好的得11-20分;较差的得0-10分。

30

6

项目进度

计划

业务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人员数量及分工配置科学,能够较好满足评估项目要求供应商,得5分;良好的得2-4分;较差的得0-1分。

5

7

服务承诺

供应商应做出服务承诺,所承诺的措施由评审小组横向比较综合打分。优秀的加5分;良好的得2-4分;较差或未提供的得0-1分。

5

8

优惠措施

供应商可以提出与病媒生物防制相关的优惠措施,评审小组横向比较综合打分。分别按照优秀得5分、良好得2-4分、一般得0-1分,格式自拟。

5

8.4.2商务标评分,满分15分。

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评标价计算按磋商文件规定)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5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如果本次采购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确认不能支付的,本次采购做流(废)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该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8.4.3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分值(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商务报价部分分值。

8.4.4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同,以抽签决定,并编写采购报告。

8.4.5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8.4.6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9无效投标的情形

9.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9.1.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9.1.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9.1.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9.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9.1.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2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9.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9.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9.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9.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2.6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9.3.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9.3.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9.3.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3.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3.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9.3.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9.3.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0.评标过程保密

10.1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10.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中标人告知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通过电话方式逐一通知投标人。

12.合同签订及备案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3.验收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招标项目业务要求

14.1概况

按照“四害”《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国标系列标准,以10万人口标准选择样本量进行布点,样本量选择各街道(镇)尽量平均的基础上,人口密度较高区域样本适当增加。以街道(镇)为单位,对当前各街道内整体四害密度控制情况开展评估,并对各街道四害密度结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并出具报告。

14.2评估内容

14.2.1对街道(镇)所在地及社区公共环境“四害”防制质量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分析、评估。

14.2.2对街道(镇)所在地及社区周边相对集中的“五小”行业一条街上“五小”单位“四害”控制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分析、评估。

14.2.3对 (略) 场进行“四害”侵害和密度控制情况的监测、分析、评估。

14.2.4对街道(镇) (略) 台帐资料进行审核评估。

14.2.5对街道(镇) (略) 药物使用情况的审核评估。

14.2.6对街道(镇)区域内的群众开展满意度和知晓度的调查。

14.3评估频次

**月,对14个街道进行防制效果评估,并形成通报排名;

**月,对每个街道(镇)开展的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通报排名。

**月,对14个街道进行防制效果评估,并形成通报排名。

14.3评估要求

14.3.1按照鼠、蚊、蝇、蟑螂评估要求的时间规定,每个评估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四害”密度跟踪监测评估。

14.3.2对街道(镇)所在地及社区周边相对集中的“五小”行业一条街上“五小”单位的“四害”密度控制情况进行评估。

14.3.3.对每个评估点 (略) 场 “四害”侵害和密度控制情况按照季节消长规律进行跟踪监测分析评估。

14.3.4对评估区域内镇(街),社区(村)的组织发动情况, (略) 消杀情况进行评分,结合资料审核、密度测定、满意度调查和得分情况等,进行分析评定,作出评估结论。

14.3.5保存和提供监测评估实地过程性影像资料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14.4评估工作报告基本要求

评估报告是对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质量和效果的鉴定。每一次评估报告十日内出具,年度评估报告半月内出具,并附每一次效果评估原始资料、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及结果汇总表等相关资料。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

14.4.1现场评估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评估方法和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

14.4.2防制工作过程和药物评估:对组织、现场实施情况和资料、使用药物的评估审核结果;

14.4.3现场效果评估:室内外密度监测、防范杀灭措施的落实、环境和孳生地评估;

14.4.4评估结论;

14.4.5每个街道(镇)进行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结果,按照标准评定鼠类、蚊虫、蝇类、蟑螂密度控制水平等级。

14.4.6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4.4.7实地监测评估影像资料等。

14.5质量控制

(略) 疾控中心负责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技术指导和参与评估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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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以询价 (略) 病媒生物控制效果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病媒生物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最高限价(元):*,超过者视为无效投标。

(四)服务期: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五)项目规格描述(详细按照采购文件执行)

评价范围:定海区8个街道、普陀区3个街道、新城管委会2个街道、普朱管委会1个街道,上述共14个街道及岱山县1个镇、嵊泗县1个镇。

评价内容:根据四害生物习性, (略) 14个街道全年进行3次效果评估,对2个镇进行1次效果评估。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自**日起到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资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评估等相关服务;当前未从事所评估区域的病媒生物防制业务且与当 (略) 无关联(须出具承诺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能查到的被财 (略) 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 (略) 级、 (略) 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三、招标文件

附后

四、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717室纸质递交或邮寄递交(报价资料密封包装)。

六、开评标时间

**日。

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和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评标组发出的询标信息。

七、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 (略) 卫生健康委提出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人认可招标方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再提出异议。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王建侠

联系电话:0580-*

地址: (略) 新城翁山路530号

(二)监督部门: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联系人:王永光

监督投诉电话(传真):0580—*

地址: (略) 新城翁山路530号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


(略) 病媒生物控制效果评估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2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1.3 本次招标设定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各标项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各标项之间的预算金额不能互相调整)。

2.授权委托

2.1本项目为纸质投标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的招标答疑记录(澄清、修改)和发出的补充通知。

4.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并不仅限于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4.3招标文件的修改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逾期不确认的视同认可。

4.3.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5.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未从事病媒生物防制业务且 (略) 无关联,当前无相关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器械的销售业务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

(3)代表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简介、无行贿犯罪记录等资料;

(6)生物控制水平调查评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7)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

(8)报价文件;

投标人须将技术资信文件和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调查评估方案(含报价文件预算清单)分开装订,各一式五份,必须确保提供的文件合法有效。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将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8.开标与评标

8.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8.3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8.3.1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8.3.2符合性审查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8.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8.4评标细则

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由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

8.4.1技术资信评分,满分85分。具体见表格。

序号

评价内容

说 明

最高

分值

1

供应商

综合实力

(略) 规模、业务能力、人员、相关资质证书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综合打分。

10

2

质量保证

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资质证书的得5分,有质量体系文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本项目最高10分。

10

3

供应商

实施经验

供应商具有类似实施经验的,每份县级以上单位所签合同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10

4

供应商

人员资质

供应商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人员,每1人加2分,最高分10分。

10

5

总体技术

及实施方案

结合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以及舟山当地实际,服务方案总体上流程科学合理高效,配套服务周到完备的供应商,得21-30分;良好的得11-20分;较差的得0-10分。

30

6

项目进度

计划

业务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人员数量及分工配置科学,能够较好满足评估项目要求供应商,得5分;良好的得2-4分;较差的得0-1分。

5

7

服务承诺

供应商应做出服务承诺,所承诺的措施由评审小组横向比较综合打分。优秀的加5分;良好的得2-4分;较差或未提供的得0-1分。

5

8

优惠措施

供应商可以提出与病媒生物防制相关的优惠措施,评审小组横向比较综合打分。分别按照优秀得5分、良好得2-4分、一般得0-1分,格式自拟。

5

8.4.2商务标评分,满分15分。

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评标价计算按磋商文件规定)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5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如果本次采购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确认不能支付的,本次采购做流(废)标处理。如果仅仅某个(些)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则该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8.4.3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分值(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商务报价部分分值。

8.4.4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同,以抽签决定,并编写采购报告。

8.4.5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8.4.6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9无效投标的情形

9.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9.1.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9.1.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9.1.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9.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9.1.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2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9.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9.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9.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9.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2.6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

9.3.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9.3.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9.3.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3.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3.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9.3.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9.3.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0.评标过程保密

10.1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10.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中标人告知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通过电话方式逐一通知投标人。

12.合同签订及备案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3.验收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招标项目业务要求

14.1概况

按照“四害”《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国标系列标准,以10万人口标准选择样本量进行布点,样本量选择各街道(镇)尽量平均的基础上,人口密度较高区域样本适当增加。以街道(镇)为单位,对当前各街道内整体四害密度控制情况开展评估,并对各街道四害密度结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并出具报告。

14.2评估内容

14.2.1对街道(镇)所在地及社区公共环境“四害”防制质量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分析、评估。

14.2.2对街道(镇)所在地及社区周边相对集中的“五小”行业一条街上“五小”单位“四害”控制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分析、评估。

14.2.3对 (略) 场进行“四害”侵害和密度控制情况的监测、分析、评估。

14.2.4对街道(镇) (略) 台帐资料进行审核评估。

14.2.5对街道(镇) (略) 药物使用情况的审核评估。

14.2.6对街道(镇)区域内的群众开展满意度和知晓度的调查。

14.3评估频次

**月,对14个街道进行防制效果评估,并形成通报排名;

**月,对每个街道(镇)开展的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通报排名。

**月,对14个街道进行防制效果评估,并形成通报排名。

14.3评估要求

14.3.1按照鼠、蚊、蝇、蟑螂评估要求的时间规定,每个评估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四害”密度跟踪监测评估。

14.3.2对街道(镇)所在地及社区周边相对集中的“五小”行业一条街上“五小”单位的“四害”密度控制情况进行评估。

14.3.3.对每个评估点 (略) 场 “四害”侵害和密度控制情况按照季节消长规律进行跟踪监测分析评估。

14.3.4对评估区域内镇(街),社区(村)的组织发动情况, (略) 消杀情况进行评分,结合资料审核、密度测定、满意度调查和得分情况等,进行分析评定,作出评估结论。

14.3.5保存和提供监测评估实地过程性影像资料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14.4评估工作报告基本要求

评估报告是对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质量和效果的鉴定。每一次评估报告十日内出具,年度评估报告半月内出具,并附每一次效果评估原始资料、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及结果汇总表等相关资料。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

14.4.1现场评估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评估方法和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

14.4.2防制工作过程和药物评估:对组织、现场实施情况和资料、使用药物的评估审核结果;

14.4.3现场效果评估:室内外密度监测、防范杀灭措施的落实、环境和孳生地评估;

14.4.4评估结论;

14.4.5每个街道(镇)进行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结果,按照标准评定鼠类、蚊虫、蝇类、蟑螂密度控制水平等级。

14.4.6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14.4.7实地监测评估影像资料等。

14.5质量控制

(略) 疾控中心负责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技术指导和参与评估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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