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美村新建钢结构分拣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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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美村新建钢结构分拣棚项目

桂美村新建钢结构分拣棚项目

招标编号:大四方【2024】徐字1号

邀请单位: (略) 兴芝 (略) 、 (略) 、福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美村新建钢结构分拣棚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徐墩镇桂美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 (略) 徐墩镇桂美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大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 (略) 徐墩镇桂美村 ;

1.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k=6%,发包价*元 ;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1.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2024年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开 (略) 注 (略) 境内 。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 7月4日至2024年 7月 9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介绍信、投标函、确认函、授权委拖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2024年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的证明资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福建大 (略) 建瓯办事处或徐墩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3.1. 领取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4.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个。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不要求;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6.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 (略) 徐墩镇农机站一楼会议室;

6.3. 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报名单到场核验登记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不要求(因工期短,且无进度款);

7.2. 履约担保形式:/ 。

7.3. 提交时间:/。

8. 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97%,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年。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徐墩镇桂美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徐墩镇桂美村古井4号

电话:*

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大 (略)

地址: (略) 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幢1201室

电话: *

联系人: 郑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徐墩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9-*

投标须知

(略) 徐墩镇桂美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桂美村新建钢结构分拣棚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招标须知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桂美村新建钢结构分拣棚项目

2、工程地点: (略) 徐墩村桂美村

3、本项目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未中标者当场退回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书后30天内,应当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如有下列情况,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签订合同(或合同协议)的或企图改变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以不法手段参加投标或谋取中标的;

(4)拒绝接受中标结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97%,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年。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组成

(1)企业介绍信

(2)投标函、确认函

(3)授权委拖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1)2024年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的证明资料

四、其它事项

1.项目严格按*方有关要求施工,如有变更,变更项目需*方同意,变更部分另行核算。本项目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2.本项目招标实行邀请、公平、公正竞争,参加投标者应自觉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凡发现参投者利用非法手段买标、串标、霸标而中标者,其中标无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函

致: (略) 徐墩镇桂美村民委员会: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大四方【2024】徐字1号 的桂美村新建钢结构分拣棚项目 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政策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的所有内容和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报价,工期 日历天,上交给招标人,并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班子到位。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桂美村新建钢结构分拣棚项目

招标编号:大四方【2024】徐字1号

邀请单位: (略) 兴芝 (略) 、 (略) 、福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美村新建钢结构分拣棚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徐墩镇桂美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 (略) 徐墩镇桂美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大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 (略) 徐墩镇桂美村 ;

1.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k=6%,发包价*元 ;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1.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1.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2024年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开 (略) 注 (略) 境内 。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 7月4日至2024年 7月 9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介绍信、投标函、确认函、授权委拖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2024年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的证明资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福建大 (略) 建瓯办事处或徐墩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3.1. 领取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4.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个。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不要求;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6.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 (略) 徐墩镇农机站一楼会议室;

6.3. 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报名单到场核验登记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不要求(因工期短,且无进度款);

7.2. 履约担保形式:/ 。

7.3. 提交时间:/。

8. 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97%,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年。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徐墩镇桂美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徐墩镇桂美村古井4号

电话:*

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大 (略)

地址: (略) 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99号御景华庭A幢1201室

电话: *

联系人: 郑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徐墩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9-*

投标须知

(略) 徐墩镇桂美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桂美村新建钢结构分拣棚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将招标须知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桂美村新建钢结构分拣棚项目

2、工程地点: (略) 徐墩村桂美村

3、本项目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未中标者当场退回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书后30天内,应当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如有下列情况,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签订合同(或合同协议)的或企图改变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以不法手段参加投标或谋取中标的;

(4)拒绝接受中标结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97%,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缺陷责任期为1年。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组成

(1)企业介绍信

(2)投标函、确认函

(3)授权委拖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1)2024年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的证明资料

四、其它事项

1.项目严格按*方有关要求施工,如有变更,变更项目需*方同意,变更部分另行核算。本项目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2.本项目招标实行邀请、公平、公正竞争,参加投标者应自觉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凡发现参投者利用非法手段买标、串标、霸标而中标者,其中标无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函

致: (略) 徐墩镇桂美村民委员会: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大四方【2024】徐字1号 的桂美村新建钢结构分拣棚项目 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招标投标政策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的所有内容和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报价,工期 日历天,上交给招标人,并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班子到位。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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