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福建省高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及权属单位部分岗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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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福建省高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及权属单位部分岗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略) 高速 (略) (略) (略) 委托,就其所需的2024-202 (略) (略) 及权属单位部分岗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及权属单位。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2024-202 (略) (略) 及权属单位部分岗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231

3、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3.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人数要求

单价(费率)最高限价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

1

1-1

劳务派遣:驾驶员、后勤服务人员、技术辅助人员等第三方劳务派遣服务,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

20人

(须接收现有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管理费:30元/人*月

*元

1-2

劳务业务外包:食堂业务、驾驶业务、后勤服务业务、技术辅助业务及其他岗位业务等第三方劳务业务外包,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

130人

(须接收现有外包人员)

业务外包服务费:3.4%(不含税费)

3.2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包含但不限于固定劳动报酬、五险、保险保障费用、企业利润、劳务派遣管理费、业务外包服务费、不可预见性风险责任费用等(包括经济补偿类、工伤费用类、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费用类、无工作任务保障费用类、法律法规规定的由雇主承担的其他费用等)、意外伤害保险、雇主险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费用。

3.3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测算依据为,其中劳务业务外包服务劳动报酬暂估为:*元(据实结算,由实际人数*5年对应岗位固定工资得出);劳务业务外包服务单位五险暂估为:*元(根据实际产生的劳动报酬结算);劳务派遣管理费暂估为:36000元(浮动值,根据投标人所报劳务派遣管理费单价进行调整,据实结算,目前由30元/人/月*12个月*5年*20人得出,最终以中标的劳务派遣管理费单价为准);业务外包服务费暂估为:*元(浮动值,根据投标人所报业务外包服务费费率进行调整,据实结算,目前由暂估的的劳动报酬*3.4%得出,最终以中标的业务外包服务费费率为准),上表中采购预算金额不作为采购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3.4 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该中标报价(劳务派遣单人管理费、业务外包服务费比率)固定不变。

3.5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派出工作人员的利润、政策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费用、责任等各项费用。

3.6业务外包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派出工作人员的利润、国家政策规定以及合同包含风险、不可预见性风险责任费用等(包括经济补偿类、工伤费用类、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费用类、无工作任务保障费用类、法律法规规定的由雇主承担的其他费用等)、意外伤害保险、雇主险及中标人提前介入的费用。

3.7 中标人为派驻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人员办理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派遣人员还需缴纳公积金,各类保险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3.8 服务时间:合同年限1+4年,第1年为固定期,后续4年为考核期,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合同满一年前一个月,若中标人履约情况经招标人考核合格,续签合同。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书。

(3)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响应或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只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 月 4 日至2024年7 月9 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 (略) 高速 (略) 。汇款时须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及合同包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 (略) 高速 (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7月 25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略)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http://**)、 (略) 国资采购平台(http://**)、(http:///)和福建高速集采平台(http://**:50142/)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期1号楼4层

电 话:*

联 系 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监督部门: (略) (略) 纪检部门 ;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4层

(略) 高速 (略) (略) (略) 委托,就其所需的2024-202 (略) (略) 及权属单位部分岗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及权属单位。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2024-202 (略) (略) 及权属单位部分岗位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231

3、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3.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人数要求

单价(费率)最高限价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

1

1-1

劳务派遣:驾驶员、后勤服务人员、技术辅助人员等第三方劳务派遣服务,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

20人

(须接收现有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管理费:30元/人*月

*元

1-2

劳务业务外包:食堂业务、驾驶业务、后勤服务业务、技术辅助业务及其他岗位业务等第三方劳务业务外包,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

130人

(须接收现有外包人员)

业务外包服务费:3.4%(不含税费)

3.2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包含但不限于固定劳动报酬、五险、保险保障费用、企业利润、劳务派遣管理费、业务外包服务费、不可预见性风险责任费用等(包括经济补偿类、工伤费用类、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费用类、无工作任务保障费用类、法律法规规定的由雇主承担的其他费用等)、意外伤害保险、雇主险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费用。

3.3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测算依据为,其中劳务业务外包服务劳动报酬暂估为:*元(据实结算,由实际人数*5年对应岗位固定工资得出);劳务业务外包服务单位五险暂估为:*元(根据实际产生的劳动报酬结算);劳务派遣管理费暂估为:36000元(浮动值,根据投标人所报劳务派遣管理费单价进行调整,据实结算,目前由30元/人/月*12个月*5年*20人得出,最终以中标的劳务派遣管理费单价为准);业务外包服务费暂估为:*元(浮动值,根据投标人所报业务外包服务费费率进行调整,据实结算,目前由暂估的的劳动报酬*3.4%得出,最终以中标的业务外包服务费费率为准),上表中采购预算金额不作为采购承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3.4 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该中标报价(劳务派遣单人管理费、业务外包服务费比率)固定不变。

3.5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派出工作人员的利润、政策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费用、责任等各项费用。

3.6业务外包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派出工作人员的利润、国家政策规定以及合同包含风险、不可预见性风险责任费用等(包括经济补偿类、工伤费用类、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费用类、无工作任务保障费用类、法律法规规定的由雇主承担的其他费用等)、意外伤害保险、雇主险及中标人提前介入的费用。

3.7 中标人为派驻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人员办理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派遣人员还需缴纳公积金,各类保险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3.8 服务时间:合同年限1+4年,第1年为固定期,后续4年为考核期,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合同满一年前一个月,若中标人履约情况经招标人考核合格,续签合同。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书。

(3)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响应或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只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 月 4 日至2024年7 月9 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 (略) 高速 (略) 。汇款时须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及合同包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 (略) 高速 (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7月 25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略)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高速公路集团门户网站(http://**)、 (略) 国资采购平台(http://**)、(http:///)和福建高速集采平台(http://**:50142/)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期1号楼4层

电 话:*

联 系 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号楼一层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监督部门: (略) (略) 纪检部门 ;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1号楼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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