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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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 (略)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1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宁夏惠建 (略) ( (略) 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宁夏惠建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凯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夏区金波南街 236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惠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095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凯、马喜迪、杨惠
附件:
附件1 项目报名表.xls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 (略)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惠建 (略) ( (略) 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J(C)-2024-16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 (略)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2)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3)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型企业。(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注:(6)~(9)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惠建 (略) ( (略) 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惠建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q.com邮箱,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放。

2、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开标前请随时关注发布媒体公告信息。

3、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 (略)      

地址: (略) 西夏区金波南街 236 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惠建 (略)             

地 址:0951-* *            

联系方式:薛凯、马喜迪、杨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凯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 (略)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1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宁夏惠建 (略) ( (略) 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宁夏惠建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凯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夏区金波南街 236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惠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0951-*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凯、马喜迪、杨惠
附件:
附件1 项目报名表.xls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 (略)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惠建 (略) ( (略) 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J(C)-2024-16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 (略)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2)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3)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型企业。(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注:(6)~(9)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惠建 (略) ( (略) 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惠建 (略) 会议室( (略) 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q.com邮箱,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放。

2、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开标前请随时关注发布媒体公告信息。

3、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 (略)      

地址: (略) 西夏区金波南街 236 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惠建 (略)             

地 址:0951-* *            

联系方式:薛凯、马喜迪、杨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凯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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