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城头镇冷链物流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直接选取/淘中介“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机构的公告
- 发布时间:** 10:27:21
本服 (略) 城头镇人民政府发布公开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的采购公告,此项目采用直接选取/淘中介选取方式,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407-*-04-01-* | 业务唯一ID | **54 |
工程项目名称 | 福清市城头镇冷链物流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清市城头镇冷链物流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工程项目名称 | 福清市城头镇冷链物流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
项目区划 | (略) | 采购单位 | (略) 城头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俞守清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规模(资产总额) | 11520 万元 | ||
项目建设内容 | |||
园区管委会名称 | |||
园区范围 |
服务要求
选取中介方式 | 直接选取/淘中介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邀约类型 | 一对一直购 | ||
资金来源 | 国有控股项目 | 事项名称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是否有从业人员要求 | 否 | ||
服务时限 | 45个日历日 | 合同签订时限 | 45个日历日 |
服务时限 | 45个日历日 | ||
服务时限说明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可研报告 | ||
服务内容 |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七)委托方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获得审批部门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方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批复件*份。 | ||
服务资质要求 | 无 | ||
资质等级 | 无 | ||
其他说明 | |||
指定理由 | 经过平等协商 | ||
费用计算方式 | 固定金额 | ||
固定金额 | *元 | ||
服务金额说明 | |||
邀约截止日期 | ** 10:32:14 | ||
摇号时长 | 秒 | ||
报名咨询人 | 朱显隆 | ||
报名咨询电话 | * | 业主单位监督电话 | * |
(略) 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已经向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联系人发送公告信息,请有意向者登*用户中心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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