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剑河县观么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剑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剑河县观么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剑河县观么镇观么村、白胆村、民村村;敏洞乡高丘村、和平村、平鸟村范围内,共2个乡镇6个村,涉及村集体土地1.9138公顷,共1.9138公顷(折合28.70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预征收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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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剑河县观么镇观么村、白胆村、民村村;敏洞乡高丘村、和平村、平鸟村范围内,共2个乡镇6个村,涉及村集体土地1.9138公顷,共1.9138公顷(折合28.70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预征收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剑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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