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柏家沟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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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柏家沟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法库县柏家沟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 至 **
撰写单位:沈阳允盛 (略) 撰写人:王静

(法库县柏家沟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柏家沟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072
项目名称:法库县柏家沟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本次服务要求:

1、按需生产,满足环保部门和委托方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基本要求,保证完成合同规定的污水处理量;经济生产,在污水处理达标的前提下,使运营成本降至最低;文明生产,要求具有专业素质的操作管理人员,以科学合理的操作方式,安全地进行生产运行;安全生产,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达标运行,确保相关人员安全。

2、保证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出水稳定达标(污水排放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合理使用并维护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构筑物、污水处理工艺设备、水质监测设备仪表、绿化照明、道路排水、管理服务等其他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设备,及中水的合理使用。

3、污泥脱水后的处置应符合就近原则并达到相关管理要求安全妥善处理。

4、日常检测设备及检测方案由承包方提供。

5、全年运行台账和运行记录存档可随时调阅。

6、配合*方聘请的其他监督管理机构的巡查、考核及评价工作。

二、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

三、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结束后达到服务预期,服务成果良好续签一年合同,合同续签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准。

四、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结束后达到服务预期,服务成果良好续签一年合同,合同续签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系统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供应商需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也可自行远程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其他相关服务。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时获取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柏家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法库县柏家沟镇柏家沟村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允盛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A303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http://**@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允盛 (略)
账号: *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静
电 话: 024-*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法库县柏家沟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 至 **
撰写单位:沈阳允盛 (略) 撰写人:王静

(法库县柏家沟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柏家沟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072
项目名称:法库县柏家沟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本次服务要求:

1、按需生产,满足环保部门和委托方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基本要求,保证完成合同规定的污水处理量;经济生产,在污水处理达标的前提下,使运营成本降至最低;文明生产,要求具有专业素质的操作管理人员,以科学合理的操作方式,安全地进行生产运行;安全生产,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达标运行,确保相关人员安全。

2、保证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出水稳定达标(污水排放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合理使用并维护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构筑物、污水处理工艺设备、水质监测设备仪表、绿化照明、道路排水、管理服务等其他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设备,及中水的合理使用。

3、污泥脱水后的处置应符合就近原则并达到相关管理要求安全妥善处理。

4、日常检测设备及检测方案由承包方提供。

5、全年运行台账和运行记录存档可随时调阅。

6、配合*方聘请的其他监督管理机构的巡查、考核及评价工作。

二、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

三、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结束后达到服务预期,服务成果良好续签一年合同,合同续签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准。

四、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结束后达到服务预期,服务成果良好续签一年合同,合同续签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 (略) 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法库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北楼E区7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系统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供应商需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也可自行远程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其他相关服务。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时获取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柏家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法库县柏家沟镇柏家沟村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允盛 (略)
地 址: (略) 铁西区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A303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http://**@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允盛 (略)
账号: *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静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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