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万宁市房屋租赁平台海易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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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万宁市房屋租赁平台海易办的通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 (略) 房屋租赁平台(海易办)的通知

广大人民群众、各房地产开发(租赁)企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 年 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发布)规定,为进 (略) (略) 场, (略) 场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服务和真实可靠的房源保障,确保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略) 范 (略) 房屋租赁平台(海易办)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7 月8 日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实行线上、线下办理并行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各房地产开发(租赁)企业和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使用房屋租赁平台(海易办)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业务(操作详情见附件: 海易办房屋租赁申请流程指引)。

二、由房屋租赁平台系统的运维单位 (略) 做好房屋租赁平台上线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略) 住建局、海迈公司反映和咨询!(市住建局电话:0898-*;海迈客服热线:400-885-0010)

附件: 海易办房屋租赁申请流程指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关 (略) 房屋租赁平台(海易办的通知.pdf
海易办端房屋租赁申请流程指引.pdf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 (略) 房屋租赁平台(海易办)的通知

广大人民群众、各房地产开发(租赁)企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 年 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发布)规定,为进 (略) (略) 场, (略) 场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服务和真实可靠的房源保障,确保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略) 范 (略) 房屋租赁平台(海易办)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7 月8 日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实行线上、线下办理并行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各房地产开发(租赁)企业和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使用房屋租赁平台(海易办)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业务(操作详情见附件: 海易办房屋租赁申请流程指引)。

二、由房屋租赁平台系统的运维单位 (略) 做好房屋租赁平台上线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略) 住建局、海迈公司反映和咨询!(市住建局电话:0898-*;海迈客服热线:400-885-0010)

附件: 海易办房屋租赁申请流程指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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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易办端房屋租赁申请流程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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